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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力传感公司资料


柯力传感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eli Sensing Technology(Ningbo) Co.,Ltd.

所属地域:浙江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通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kelichina.com
主营业务:研制、生产和销售应变式传感器(其中主要为应变式称重传感器)、仪表等元器件,提供系统集成及干粉砂浆第三方系统服务、不停车检测系统、无人值守一卡通等智能称重系统、制造业人工智能系统等。
产品名称:
传感器 、仪表 、系统集成 、附件及其他 、干粉砂浆
控股股东:柯建东 (持有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8.62%)
实际控制人:柯建东 (持有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8.62%)
最终控制人:柯建东 (持有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8.62%)
董事长:柯建东

董  秘:叶方之

法人代表:柯建东
总 经 理:柯建东

注册资金:2.83亿元

员工人数:2446
电  话:86-0574-87562290

传  真:86-0574-87562271

邮 编:315033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公司简介: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制、生产和销售应变式传感器(其中主要为应变式称重传感器)、仪表等元器件,提供系统集成及干粉砂浆第三方系统服务、不停车检测系统、无人值守一卡通等智能称重系统、制造业人工智能系统等。公司主要产品有应变式传感器、仪表、称重系统集成、软件产品、干粉砂浆第三方系统服务。公司建有多个研发载体及技术平台、研发体系及研发团队配置较齐全并且参与制定众多行业标准。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2-12-30

发行数量:2985.01万股

发行价格:19.83元
上市日期:2019-08-06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5.42亿元
首日开盘价:28.56元

发行中签率:0.03%

实际募资:5.92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2002年12月,柯力有限成立。
  2002年12月30日,柯力有限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企业名称为宁波森纳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柯建东,注册号3302002006116,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江北区洪塘中路233号。
  2002年12月30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东会验字[2002]265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2年12月30日止,柯力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本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
  2、2003年1月,柯力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3年1月8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资800万元,本次增资由柯建东、鲁爱丽等14名自然人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出资,增资后,柯力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万元。
  2003年1月7日,宁波东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宁东会验字[2003]2010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1月7日止,柯力有限已收到股东本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8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出资。
  2003年1月8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3年7月,柯力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7月10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邱铁雄、柯建东分别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5%)的股权转让给宁波鼎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鼎源”),原有全体股东放弃对该部分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003年7月16日,股权转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总价款为275万元。
  2003年7月24日,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编号为0004357的《产权转让证》。
  2003年7月25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4年4月,柯力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4年4月7日,宁波鼎源与柯建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宁波鼎源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2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75%)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总价款为275万元。
  2004年4月8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004年4月20日,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编号为0005145的《产权转让证》。
  2004年4月21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05年2月,柯力有限公司名称及地址变更。
  2005年2月1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宁波森纳电气制造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柯力电气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地址变更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199号。
  2005年2月24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2005年5月,柯力有限第二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年1月9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500万元,本次增资由柯建东、鲁爱丽等17名自然人按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出资,增资后,柯力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3,500万元。
  2005年5月1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王占龙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9%)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
  2005年5月10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总价款为18万元。
  2005年5月16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验报字[2005]05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5年5月13日,柯力有限已收到柯建东、鲁爱丽等17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500万元。
  2005年5月19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2007年10月,柯力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7年9月25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杨伟兵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5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92.48万元;同意童奇磊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76.27万元;同意郑坚伦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100万元;同意林德法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7.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22%)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20万元;同意朱智勇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89.90万元;同意柯建东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0%)的股权转让给童渭桥,转让价款为17.50万元。
  2007年9月26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2007年10月15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009年9月,柯力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21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柯建东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的股权转让给项勇,同意姚飞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0%)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柯建东与项勇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35万元,姚飞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8万元。
  2009年9月28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次股权转让,项勇和姚飞皆系公司员工,项勇与柯建东的股权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姚飞因离职转让给柯建东的股权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
  9、2010年1月,柯力有限第三次增资。
  2009年12月26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81.60万元,本次增资由柯建东、马形山等26名自然人按每股6.55元的价格进行出资,增资后,柯力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3,581.60万元。
  2010年1月11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验报字[2010]00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月7日止,柯力有限已收到柯建东、马形山等26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81.60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0年1月19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2010年12月,柯力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
  (1)柯力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0年11月30日,柯建东分别与李恒品、姜炜、姚玉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恒品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9%)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90万元;姜炜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6%)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13.10万元;姚玉明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0.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2%)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转让价款为3.93万元。2010年12月7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项。
  (2)柯力有限第四次增资。
  2010年12月7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3,018.4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每股1元的价格增资,增资后,柯力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6,600万元。
  2010年12月13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验报字[2010]20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0年12月10日止,柯力有限已收到柯建东、鲁爱丽等35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18.40万元,全体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0年12月15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确权方案。
  “确权方案”系按企业资产权益对发行人2011年股改前的员工股东(包括委托持股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权的确认,即以股东实际出资金额及时间为基础,分配柯力有限的总权益,并以股东所享有的权益确定其在柯力有限的最终股权数量,随后将该股权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的方式于工商中确定。
  11、2011年6月,柯力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1年6月20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鲁忠耿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37.9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58%)的股权转让给鲁爱丽,同意马伟宇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5.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8%)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鲁忠耿与鲁爱丽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37.99万元,马伟宇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31.38万元。
  2011年6月27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次股权转让中,鲁忠耿与鲁爱丽系父女关系,双方协商定价;马伟宇系因离职而转让其在柯力有限的股权,其股权转让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
  12、2011年7月,柯力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及第五次增资。
  (1)柯力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1年7月5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鲁爱丽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1,198.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16%)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梅科达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5.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9%)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邵孟元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1.2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2%)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邵东靖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1.7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3%)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陈平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0.85万元(占注册资本0.01%)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姚玉明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2.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4%)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童渭桥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2.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3%)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夏开新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2.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3%)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马形山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2.9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5%)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同意项勇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3.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6%)的股权转让给柯建东。
  2011年7月8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鲁爱丽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198.92万元,梅科达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65万元,邵孟元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23万元,邵东靖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71万元,陈平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0.85万元,姚玉明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57万元,童渭桥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14万元,夏开新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14万元,马形山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97万元,项勇与柯建东间的股权转让价款为3.66万元。
  2011年7月18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次股权转让,鲁爱丽与柯建东系夫妻关系,鲁爱丽将柯力有限股权转让给柯建东后退出持股;其余转让方皆系“2010年以前入股的老股东”,本次老股东与柯建东之间的股权转让,系因柯力有限实施了“确权方案”,老股东将工商登记中股权数量多于“确权方案”确定的其实际股权数量部分转让给柯建东。
  (2)柯力有限第五次增资。
  2011年7月16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618.26万元,由柯建东、林德法等31名自然人按4.01元/股的价格进行出资,增资后,柯力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7,218.26万元。
  该次增资系因柯力有限按照“确权方案”,通过增资的方式确定股东的股权。
  原通过委托持股的方式持有柯力有限股权的股东黄朝霞、朱薛燕、顾艳飞在本次增资时解除委托持股关系。
  2011年7月20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验报字[2011]157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7月19日止,柯力有限已收到柯建东、林德法等31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618.26万元,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7月22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11年7月,柯力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及第六次增资。
  (1)柯力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1年7月21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现有41名股东将其持有的柯力有限合计816.4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31%)的股权转让给森纳投资。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4.01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3,273.83万元。
  该次股权转让,森纳投资系现有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之持股公司,现有股东将其在柯力有限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持股公司,转让价格参考前次增资价格确定。
  (2)柯力有限第六次增资。
  2011年7月21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650万元,由和光方圆、和光远见、浙科美林按每股18元的价格出资,增资后,柯力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7,868.26万元。本次增资的定价系各方协商确定。
  2011年7月26日,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科信验报字[2011]第16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7月22日止,柯力有限已收到和光方圆、和光远见和浙科美林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65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1年7月28日,柯力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2011年12月,柯力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确定2011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和评估基准日。
  2011年11月2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724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7月31日,柯力有限的净资产为339,877,061.07元。
  2011年11月26日,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立信永华评报字(2011)第19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截至2011年7月31日,经评估的公司净资产为463,914,387.30元。
  2011年11月26日,柯力有限股东会决议同意对上述审计、评估结果予以确认,并同意柯力有限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339,877,061.07元为基准,按4.319:1的比例,折成变更后的股份公司的股本为78,682,619股,每股面值1元,溢价部分261,194,442.07元转入资本公积。
  2011年11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75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1月27日,柯力传感(筹)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将柯力有限截至2011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339,877,061.07元,折合股份总额78,682,619.00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78,682,619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261,194,442.0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等相关议案。
  2011年12月19日,公司在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变更后的33020000001281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5、2011年12月,柯力传感第一至第三次增资。
  (1)2011年12月,柯力传感第一次增资。
  2011年12月19日,柯力传感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柯力传感新增股份75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西安航天、幸汇联荣、海得汇金、湖北九派按20.50元/股的价格认购,其中7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溢价部分14,625.0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柯力传感注册资本变更为8,618.26万元。本次增资的定价系各方协商确定。
  2011年12月2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77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2月20日止,柯力传感已收到西安航天、幸汇联荣、海得汇金、湖北九派缴纳的实际出资额合计15,375万元,其中新增的注册资本为750万元,其余溢价部分14,62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1年12月23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1年12月,柯力传感第二次增资。
  2011年12月23日,柯力传感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柯力传感新增发股份272.17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申宏投资、申克投资及黄朝霞、陈建鹏等90名自然人按7元/股的价格认购,其中272.17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溢价部分1,633.03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柯力传感注册资本变更为8,890.43万元。
  该次增资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或由员工发起设立之持股公司,增资定价系参考公司2011年12月的每股净资产。该次增资股东中,柯瑾君、汪华、闫早强、俞海、张建元、张财浩、高鹏、陈学明通过此次增资解除了其与受托持股人间的委托持股关系。
  2011年12月26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80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2月23日止,柯力传感已收到申克投资、申宏投资以及陈建鹏等90位自然人缴纳的实际出资额合计1,905.20万元,其中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72.17万元,其余溢价部分1,633.03万元作为资本公积。上述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1年12月27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11年12月,柯力传感第三次增资。
  2011年12月27日,柯力传感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柯力传感新增发股份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仇关根、厉克叶、徐鑫国按15元/股的价格认购,其中3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溢价部分4,20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柯力传感注册资本变更为9,190.43万元。仇关根、厉克叶、徐鑫国系柯力传感子公司余姚太平洋管理人员,该次增资定价系参考同月新增入股的私募基金股东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011年12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80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年12月27日止,柯力传感已收到仇关根、厉克叶、徐鑫国三位自然人缴纳的实际出资额合计4,500万元,其中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其余溢价部分4,20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新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1年12月30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6、2012年9月,柯力传感第四次增资。
  2012年7月25日,柯力传感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柯力传感新增股份36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林德法等5名自然人及森纳投资按8.1元/股的价格认购,其中36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溢价部分255.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柯力传感注册资本变更为9,226.43万元。
  该次增资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或由员工发起设立之持股公司,增资定价参照柯力传感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2012年8月3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91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柯力传感已收到林德法、邬立军、方晶敏、纪振铎、杨小辉5名自然人及森纳投资缴纳的实际出资额合计291.60万元,其中新增的注册资本36万元,其余溢价部分255.6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各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12年9月10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7、2013年3月,柯力传感第一次股份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以及名称变更,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
  2013年3月5日,柯力传感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3年3月28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18、2013年6月,柯力传感第二次股份转让。
  由于公司股东李文英已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柯建东,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
  2013年6月15日,柯力传感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3年6月21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备案手续。李文英与柯建东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该次股份转让价格为8.5元/股,该次股份转让双方皆系公司员工,李文英因离职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价格系参考其入股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
  19、2013年12月,柯力传感第三次股份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2013年12月16日,柯力传感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协议》。
  2013年12月30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该次股份转让,浙科美林与受让方之间的转让价格系参考其入股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纪振铎系公司员工,其转让价格系参考其入股成本由双方协商确定。
  20、2014年9月,柯力传感第四次股份转让及第一次减资。
  (1)柯力传感第四次股份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2014年6月13日,柯力传感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中约定该次股份转让价格为8.5元/股,该次股份转让的双方皆系公司员工,其转让价格系参考柯力传感的每股净资产由双方协商确定。
  (2)柯力传感第一次减资。
  2014年6月13日,柯力传感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协议收购海得汇金、幸汇联荣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意减少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2014年6月23日,柯力传感在《钱江晚报》刊登减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将注册资本从9,226.43万元减至8,926.43万元,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公示期满后,债权人未提出异议。
  2014年7月14日,各方签订《股份回购协议》。公司以25.228元/股的价格回购幸汇联荣175万股股份,以25.228元/股的价格回购海得汇金125万股股份。该次股份回购的定价系参考幸汇联荣、海得汇金入股时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015年8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91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4年9月11日止,柯力传感已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其中减少幸汇联荣出资人民币175万元,减少海得汇金出资人民币125万元。
  2014年9月29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1、2015年1月,柯力传感第五次股份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2014年12月15日,柯力传感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5年1月30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该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8.50元,该次股份转让的双方皆系公司员工,其转让价格系参考柯力传感的每股净资产由双方协商确定。
  22、2015年6月,柯力传感第六次股份转让及第五次增资。
  (1)柯力传感第六次股权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2015年6月12日,柯力传感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合同》。
  (2)柯力传感第五次增资。
  2015年6月12日,柯力传感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柯力传感新增股份2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由李仲新等14名自然人及申克投资按8.50元/股的价格认购,其中28.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溢价部分214.50万元转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柯力传感注册资本变更为8,955.03万元。参与该次增资的股东皆系公司员工或由员工发起设立之持股公司,其增资价格系参考柯力传感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2015年8月27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009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5年5月29日止,柯力传感已收到申克投资以及李仲新等股东缴纳的实际出资额合计243.1万元,其中新增的注册资本28.6万元,其余溢价部分214.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上述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5年6月25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3、2016年12月,柯力传感第七次及第八次股份转让。
  (1)柯力传感第七次股份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2016年6月27日,柯力传感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6年12月26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吴镔与魏立萍,方献良与梁苗燕,李广超与赵珂静,系夫妻关系,双方参考入股成本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7元/股;何思平、胡阳、朱薛燕、王毛锁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67元/股,系因其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为2016年6月,因此参考2015年末柯力传感的每股净资产协商确定其价格;而其他股东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为2015年11月,因此参考2014年末柯力传感的每股净资产协商确定其价格为8.50元/股。
  (2)柯力传感第八次股份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6年12月1日,柯力传感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6年12月26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24、2017年3月,柯力传感第九次股份转让。
  结合公司部分股东的股份转让,公司制定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7年3月9日,柯力传感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及股东认购股份数相应的条款。股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已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017年3月23日,柯力传感完成工商备案手续。
  郑志海与柯建东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该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8.67元,郑志海因离职转让其在柯力传感的股份,其转让价格参考其入股成本确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件许可〔2019〕1279号文《关于核准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8月6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850,114.00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8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1,927,760.62元。本次发行股份后公司股本为119,400,454股,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7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303号《验资报告》。公司证券代码为“603662”,证券简称为“柯力传感”。
2021年7月,发行人以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67,160,6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为234,024,890.00股。
  2022年6月,施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授予1,807,02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后公司股本为235,831,910股。
  2022年7月,发行人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总股本235,831,9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2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为282,998,292.00股。
  2023年6月,实行限制性股票预留池激励计划,向特定对象授予237,5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后公司股本为283,235,792.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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