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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鸣股份公司资料


晓鸣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xia Xiaoming Agriculture & Animal Husbandry Co.,Ltd.

所属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 养殖业
公司网址:www.nxxmqy.com
主营业务:祖代蛋种鸡、父母代蛋种鸡养殖,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蛋)及其副产品销售,商品代育成鸡养殖及销售。
产品名称:
父母代种雏鸡 、商品代雏鸡及其副产品 、商品代育成鸡
控股股东:魏晓明 (持有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28%)
实际控制人:魏晓明 (持有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28%)
最终控制人:魏晓明 (持有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2.28%)
董事长:魏晓明

董  秘:杜建峰

法人代表:魏晓明
总 经 理:孙迎春

注册资金:1.89亿元

员工人数:1915
电  话:86-0951-3066628

传  真:86-0951-3066628

邮 编:750011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36号
公司简介: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祖代蛋种鸡、父母代蛋种鸡养殖,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蛋)及其副产品销售,商品代育成鸡养殖及销售。主要产品为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及其副产品、商品代育成鸡等。主要经营的蛋种鸡品种包括海兰褐、海兰白、海兰粉(中试阶段)、罗曼褐、罗曼粉,全部为国外引进品种。2018年6月,公司荣获世界农场动物福利协会“2018年动物福利养殖金蛋奖”,2019年公司荣获了中国动物福利与健康养殖卓越贡献奖,2019年12月,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11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1-07-05

发行数量:4700.00万股

发行价格:4.54元
上市日期:2021-04-13

发行市盈率:7.9800倍

预计募资:6.02亿元
首日开盘价:30.0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2.13亿元
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2011年6月10日,魏晓明,杜建峰,石玉鑫,朱万前,吴忠红等5名自然人共同签署《发起人协议》,就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事项作出约定。根据《发起人协议》约定,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魏晓明以货币出资447.50万元,认购股份44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50%;杜建峰以货币出资25.00万元,认购股份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石玉鑫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认购股份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朱万前以货币出资5.00万元,认购股份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吴忠红以货币出资2.50万元,认购股份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2011年6月2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所出具XYZH/2010YCA1204号《验资报告》,确认5名发起人的500.00万元货币出资已全额缴足。
  201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魏晓明担任公司董事长,拓明晶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11年7月5日,公司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64000020001943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00.00万元。
  (二)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变动情况
  1,2017年2月,报告期内第一次非公开发行2016年9月13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认定相关人员为公司核心员工。
  正大集团系一家以农牧食品,商业零售,电信电视三大事业为核心,同时涉足金融,地产,制药,汽机车,机械加工等10多个行业领域的多元化跨国企业集团。正大投资是由CPChinaInvestmentLimited出资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是正大集团饲料企业中国区总部,主要职能是投资管理和贸易经营。
  2016年,公司正处于业务上升期,业务规模正在逐步拓展,正大投资的入股,不仅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提高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基于上述背景,2016年11月25日,公司与正大投资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此次入资完成后,正大投资持有公司1,129.00万股股份,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6.54%。同时正大投资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6年12月6日,晓鸣农牧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提交了《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书》等申请文件。
  2016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股票发行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向正大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1,129.00万股,每股价格12.80元,占发行后总股份的16.54%,同时以相同价格向冯茹娟等34名核心员工非公开发行股票49.70万股,合计募集资金15,087.36万元。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825.30万股。
  2016年12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作出《关于同意正大投资增资并购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宁商发[2016]163号),同意正大投资认购公司股份。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宁字[2016]0012号)。
  2016年12月26日,信永中和出具了XYZH/2016YCA20132号《验资报告》,确认认购资金已全额缴足。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2017年1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核发《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73号),对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2017年2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107000006386),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1)正大投资的出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修订)》第五十二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并购境内企业,适用本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其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境内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适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定。
  根据当时有效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本规定设立的,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外股东共同持有公司股份。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因正大投资增资后占晓鸣农牧股份比例为16.54%,低于25%,应适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修订)》,根据上述规定第九条: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机关向其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公司已取得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规定。
  (2)正大投资的出资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①外资入股审批机关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修订)》第二十一条,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投资者应根据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企业类型及所从事的行业,依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向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报送相关申请文件。
  根据《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允许类总投资3亿美元和限制类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包括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商务主管部门及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批和管理。其中,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额按注册资本计,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限额按评估后的净资产值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限额按并购交易额计。
  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此次正大投资增资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其并购交易额为1.45亿元人民币,属于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符合《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由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形。
  综上所述,正大投资入股晓鸣农牧已经有权机关审批。
  ②外资入股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晓鸣农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大会需要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作出决议。晓鸣农牧已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对外资入股事项进行审议,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合法有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3)正大投资的入股期限符合合同约定
  根据晓鸣农牧与正大投资于2016年11月25日签订的《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正大投资承诺其认购的晓鸣农牧股份自此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正大投资已持有晓鸣农牧股份超过36个月,符合《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期限。
  (4)正大投资入股具备相关条件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修订)》第四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投资者资格的要求及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
  依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不允许外国投资者独资经营的产业,并购不得导致外国投资者持有企业的全部股权;需由中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产业,该产业的企业被并购后,仍应由中方在企业中占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禁止外国投资者经营的产业,外国投资者不得并购从事该产业的企业。
  被并购境内企业原有所投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调整。”
  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A03-畜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分类方法,公司所属行业代码为A0321-鸡的饲养。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祖代,父母代种鸡养殖;父母代,商品代雏鸡(蛋)销售;商品鸡,育成鸡养殖及销售;商品蛋销售;粮食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饲料生产,加工及销售;畜禽屠宰;肉制品,蛋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复混肥料,水溶肥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农牧业技术推广及服务;林草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营业务为祖代蛋种鸡,父母代蛋种鸡养殖;父母代种雏鸡,商品代雏鸡(蛋)及其副产品销售;商品代育成鸡养殖及销售。
  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均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及禁止类项目。
  因此,正大投资入股晓鸣农牧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商投资应具备的条件。
  (5)正大投资入股已履行必要的程序
  正大投资入股公司已经有权机关审批,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已履行完毕应履行的程序。
  (6)正大投资入股符合产业政策
  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均属于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正大投资入股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7)外资入股不存在瑕疵
  此次外资入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规定,相关入股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外商投资应具备的条件,已履行完毕应履行的程序,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不存在瑕疵。
  3,2018年12月,报告期内第二次非公开发行2018年9月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股票发行事宜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向辰途产业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万股,发行价格14.5元/股,募集资金2,900.00万元。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025.30万股。
  2018年11月12日,信永中和出具了XYZH/2018YCMCS10346号《验资报告》,确认认购资金已全额缴足。
  2018年11月23日,全国股转公司核发《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3928号),对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2018年12月4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2018年12月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107000012168),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4,2019年7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9年5月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7,025.3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4日,截至除权除息日公司总股本为14,050.6万股。
  2019年5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权益分派结果反馈》(业务单号:104000014278),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2019年7月1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3号)准予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38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晓鸣股份”,股票代码“300967”,本次公开发行的47,000,000股股票于2021年4月13日起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40,506,000股增加至187,506,000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750.60万元。 本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000574864668D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魏晓明,注册地址:永宁县黄羊滩沿山公路93公里处向西3公里处,总部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36号。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9,021.15万元。本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0000574864668D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魏晓明,注册地址:永宁县黄羊滩沿山公路93公里处向西3公里处,总部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创业街36号。
  根据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12,889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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