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 Xia Juneng Robotics Co.,Ltd.
所属地域:宁夏回族自治区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自动化设备
公司网址:www.jnrobot.com.cn
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以各类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辅助单元和智能工厂管理软件为核心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
产品名称:
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 、自动化辅助单元 、技术服务及备件销售 、钣金产品
控股股东:孙文靖、孙洁、宋明安、李志博、同彦恒、王玉婷、党桂玲、麻辉、刘学平 (持有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7.58、6.14、2.50、2.46、1.56、1.56、1.54、1.54、1.30%)
实际控制人:孙文靖、孙洁、宋明安、李志博、同彦恒、王玉婷、党桂玲、麻辉、刘学平 (持有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7.58、6.14、2.50、2.46、1.56、1.56、1.54、1.54、1.30%)
最终控制人:孙文靖、孙洁、宋明安、李志博、同彦恒、王玉婷、党桂玲、麻辉、刘学平 (持有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7.58、6.14、2.50、2.46、1.56、1.56、1.54、1.54、1.30%)
董事长:孙文靖
董 秘:麻辉
法人代表:孙文靖
总 经 理:李志博
注册资金:7647.91万元
员工人数:370
电 话:86-0951-5195400
传 真:86-0951-5195389
邮 编:750021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南街296号
公司简介: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以各类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辅助单元和智能工厂管理软件为核心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和服务为机器人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辅助单元、技术服务及备件销售、钣金产品。
高管介绍:
董事会(6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8-06-02
发行数量:2300.00万股
发行价格:5.50元
上市日期:2023-05-12
发行市盈率:15.3000倍
预计募资:9505.88万元
首日开盘价:9.41元
发行中签率:0.29%
实际募资:12650万元
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2008年6月,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宁夏巨能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宁夏巨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由自然人孙洁和付丽萍共同出资设立。
2008年6月2日,贺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公司的设立申请,并颁发了注册号为64012220000292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名称:宁夏巨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住所: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路3号法定代表人:孙洁注册资本:200万元2008年6月2日,宁夏永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宁永昌验报(2008)57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6月2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二)2009年10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880万元
2009年10月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80万元,新增680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孙洁缴纳632万元,股东付丽萍缴纳48万元;同意变更经营范围为:机械零部件、机床附件的加工销售、机床包装箱的生产销售;机床、五金交电、汽车配件、金属制品、水暖配件、建筑材料的销售;同意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变更为:银川(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南街296号;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09年10月10日,宁夏永昌联合会计师事务出具宁永昌验报(2009)第126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0月10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8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有限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880万元。
2009年10月21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申请,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12年3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3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孙洁将其持有的596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新股东孙文靖244万元、王小龙105.6万元、王新炜70.4万元、麻辉44万元、同彦恒44万元、宋凯鑫26.4万元、李家林17.6万元、王磊17.6万元马洪涛13.2万元、张海刚13.2万元;股东付丽萍将其持有的108万元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孙文靖;并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2年3月28日,孙洁分别与孙文靖、王小龙、王新炜、麻辉、同彦恒、宋凯鑫、李家林、王磊、马洪涛、张海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洁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596万元分别转让给孙文靖244万元、王小龙105.6万元、王新炜70.4万元、麻辉44万元、同彦恒44万元、宋凯鑫26.4万元、李家林17.6万元、王磊17.6万元、马洪涛13.2万元、张海刚13.2万元。2012年3月28日,付丽萍与孙文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付丽萍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08万元全部股权转让给孙文靖。此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1元每股,本次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2年3月29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四)2012年10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第二次股权转让,注册资本1,076万元
2012年8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7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96万元由刘朝阳、阙志霞、刘学平、朱建坤、鲍鲁海、董德、马杰、史秀林、周文龙、李维军、杨旸、杨继盛、孙文靖、马万里、王玉婷认缴;同时,同意股东孙文靖将持有的232.8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李志博70.4万元、宋明安70.4万元、党桂玲44万元、陈鹏刚8万元、李刚8万元、付焕清8万元、陈睿8万元、丁建龙8万元、白麒麟8万元;并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2012年5月18日,孙文靖分别与李志博、宋明安、党桂玲、陈鹏刚、李刚、付焕清、陈睿、丁建龙、白麒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文靖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32.8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李志博70.4万元、宋明安70.4万元、党桂玲44万元、陈鹏刚8万元、李刚8万元、付焕清8万元、陈睿8万元、丁建龙8万元、白麒麟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是出于平衡各股东之间利益关系的考虑,与受让方为发行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无关,不作为股份支付处理。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1元每股,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均已付清。
2012年9月2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出具XYZH/2012YCA101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9月25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196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有限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076万元。
2012年10月17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五)2013年2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3年2月1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张海刚、马万里分别将其持有的13.20万元、8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孙文靖;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3年2月17日,张海刚、马万里分别与孙文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海刚、马万里分别将其持有的13.20万元、8万元股权以13.20万元、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文靖。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1元每股,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3年2月20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六)2013年5月,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1,114万元
2013年5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孙文靖将其持有的21.20万元股权转让给孙士家;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114万元,新增38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孙文靖认缴;并修改了章程相应条款。
2013年5月8日,孙文靖与孙士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孙文靖将其持有的21.20万元股权以2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士家。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每股,符合公司章程对五年之内退股按1元转让的价格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3年5月1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出具XYZH/2012YCA1190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5月10日止,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38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有限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1,114万元。
2013年5月17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七)2013年10月,有限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年9月20日,王磊、杨继盛分别与孙文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磊、杨继盛分别将其持有的17.60万元、8万元股权以17.60万元、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文靖。
2013年9月2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王磊、杨继盛分别将其持有的17.6万元、8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孙文靖;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每股,符合公司章程对五年之内退股按1元转让的价格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3年10月8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八)2013年11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2,785万元
2013年9月3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785万元,新增1,671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同意免去孙文靖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聘任彭凡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李春香为有限公司监事;同意将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变更为20年;并修改了有限公司章程。
2013年9月28日,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与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主要内容为:“共享集团以3,900万元的价格认购巨能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671万元,取得巨能有限60%的股权,认购增资对价以巨能有限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为基础;共享集团在交割日(2013年9月30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巨能有限支付1,671万元,全部计入巨能有限的实收资本,在交割日(2013年9月30日)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向巨能有限支付2,229万元,计入巨能有限的资本公积金。”2013年10月2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银川分所出具XYZH/2013YCA104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10月22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671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有限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2,785万元。
2013年11月6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九)2013年12月,有限公司减资,注册资本变更为1,826万元
2013年12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1,826万元;同意免去彭凡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李春香的监事职务,聘任孙文靖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聘任李志博为有限公司监事;并修改了有限公司章程。
2013年12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出具XYZH/2013YCA1042-1号《验资报告》,主要内容为:2013年9月28日,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巨能有限股东签订《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由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900万元认购巨能有限1,671万股,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671万元。2013年12月28日,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巨能有限各自然人股东召开股东会,对2013年9月28日签订的《投资协议》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投资协议》约定,宁夏共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巨能有限共计投入资金人民币1,671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12万元,其余9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经审验2013年10月31日出具的XYZH/2013YCA1042号验资报告验证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1,671万元,变更为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712万元,则截至2013年12月30日止,有限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1,826万元,实收资本为1,826万元。
有限公司的此次变更经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并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有限公司此次减资,未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告债权人,存在一定瑕疵,有限公司此次减资系因共享集团调整出资额造成,共享集团按照前次《投资协议》已完成的出资额未发生减少,仅对原计入实收资本的1,671万元改为分别计入实收资本712万元和资本公积959万元,本次减资亦未影响公司净资产,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未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而且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6年6月出具《证明》,证明巨能有限在2014年2月将注册资金由2,785万元减资为1,826万元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权益,巨能有限自成立以来,未发现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规定,也无行政处罚记录。
(十)2014年9月,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8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阙志霞、朱建坤分别将其持有的8万元股权、8万元股权转让给股东孙文靖;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同日,阙志霞、朱建坤分别与孙文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阙志霞、朱建坤分别将其持有的8万元股权、8万元股权以8万元、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文靖。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均为1元每股,符合公司章程对五年之内退股按1元转让的价格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4年9月22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十一)2014年10月,有限公司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4年10月1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王小龙、王新炜分别将其持有的105.6万元股权、70.4万元股权转让给孙文靖;并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4年10月15日,王小龙、王新炜分别与孙文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小龙、王新炜分别将其持有的105.6万元股权、70.4万元股权以105.6元、70.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孙文靖。
2014年10月23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十二)2014年12月,有限公司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4年11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孙文靖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8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孙洁、宋明安、李志博、麻辉、同彦恒、党桂玲、王玉婷、刘学平8人;并修改了章程相应条款。
同日,孙文靖分别与孙洁、宋明安、李志博、麻辉、同彦恒、党桂玲、王玉婷、刘学平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此次股权转让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并非出于股权激励目的,价款已经付清。股东孙文靖已对股权转让所得659,300元按法律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31,860元。
2014年12月8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十三)2015年9月,有限公司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5年9月7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杨旸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万元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刘跃武;并修改了章程相应条款。
同日,杨旸与刘跃武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旸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万元股权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跃武。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1元每股,符合公司章程对五年之内退股按1元转让的价格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5年9月18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十四)2016年1月,有限公司第十次股权转让
2015年11月2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付焕清、陈鹏刚分别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万元股权、8万元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刘玉生、郭小刚;并修改了章程相应条款。
同日,付焕清与刘玉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付焕清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万元股权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玉生;陈鹏刚与郭小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付陈鹏刚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万元股权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郭小刚。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每股,符合公司章程对五年之内退股按1元转让的价格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6年1月20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十五)2016年5月,有限公司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6年5月1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同意股东李刚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万元股权转让给车延明;并修改了章程相应条款。
同日,李刚与车延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车延明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8万元股权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车延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元每股,符合公司章程对五年之内退股按1元转让的价格约定,股权转让价款已经付清。
2016年5月30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登记。
综上,有限公司阶段的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均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历次股权转让均由各方协商一致签署了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并付清了股权转让价款,历次增资均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均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权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符合“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
(十六)2016年7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暨股份公司设立,股本1,826万股
2016年5月22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6)02068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4月30日(基准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4,356,150.89元。
2016年5月23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6)第1102号《宁夏巨能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6年4月30日(基准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4,976.28万元。
2016年6月1日,公司取得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银高新)名称变核内字(2016)第00142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了2016年临时股东会,同意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意发起人以所持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公司1,826万股,共同发起设立“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4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76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6月24日止,巨能股份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巨能有限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1,826.00万元。
2016年6月24日,股份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会议同意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截至2016年4月30日有限公司净资产44,356,150.89元中的1,826万元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1,826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会议选举孙文靖、宋明安、李志博、杨军、罗永建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选举李春香、李维军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党桂玲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6月24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孙文靖为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聘任孙文靖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宋明安、李志博、孙洁、同彦恒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学平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王玉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麻辉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6年6月15日,股份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党桂玲为职工代表监事。
2016年6月24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党桂玲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2016年7月22日,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股份公司的设立登记,并颁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41100670415379T的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致行动人中,宋明安、同彦恒、王玉婷、刘学平合计持有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4818%的股份,共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8.9923%的股份,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0.1879%的股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1,826.00万股,注册资本为1,826.00万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文靖、宋明安、李志博、孙洁、麻辉、同彦恒、党桂玲、王玉婷、刘学平九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5,347.9097万股,注册资本为5,347.9097万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文靖、宋明安、李志博、孙洁、麻辉、同彦恒、党桂玲、王玉婷、刘学平九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7,647.9097万股,注册资本为7,647.9097万元。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孙文靖、宋明安、李志博、孙洁、麻辉、同彦恒、党桂玲、王玉婷、刘学平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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