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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辰科技公司资料


众辰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Zhongchen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自动化设备
公司网址:www.zoncn.cn
主营业务:低压变频器和伺服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H3000 系列 、Z2000 系列 、Z8000 系列 、NZ100系列 、 NZ200 系列 、 T8000 系列 、 T9000 系列 、SP600系列空压机一体机 、S8000系列施工升降一体机 、Z300T系列高性能液压伺服驱动器 、US1000系列脉冲型伺服系统 、US200系列脉冲伺服系统 、US200E总线型伺服系统 、电机 、新能源汽车主驱电机驱动器
控股股东:上海众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持有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2.72%)
实际控制人:张建军 (持有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7.73%)
最终控制人:张建军 (持有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7.73%)
董事长:张建军

董  秘:徐文俊

法人代表:张建军
总 经 理:张建军

注册资金:1.49亿元

员工人数:445
电  话:86-021-57860561-8155

传  真:86-021-57863108

邮 编:201607
办公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叶新公路3768号
公司简介: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低压变频器和伺服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低压变频器和伺服系统等。公司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软件企业、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6-02-20

发行数量:3719.30万股

发行价格:49.97元
上市日期:2023-08-23

发行市盈率:53.6400倍

预计募资:9.8亿元
首日开盘价:62.44元

发行中签率:0.04%

实际募资:18.59亿元
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
  1、2006年2月,众辰有限设立
  众辰有限系由张建军、陆金花、李仙珍、曾知兰、季建梅、朱飞燕、祝元北和刘静芳等8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建军。
  2006年2月10日,上海骁天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上骁审内验字[2006]第80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06年2月10日,众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6年2月20日,众辰有限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042012855。
  2、2006年11月,众辰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11月20日,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股东李仙珍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21.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5.0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张建军;同意股东季建梅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11.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57.5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张建军;同意股东曾知兰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13.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7.5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张建军;同意股东朱飞燕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19.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5.0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祝元北。同日,相关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1月23日,众辰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2008年1月,众辰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股权代持的形成
2008年1月23日,因公司设立后一直未能实现盈利,且祝元北为偿付其向张建军的借款,祝元北与张建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祝元北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16.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80.0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张建军。为免繁琐的文件准备及手续办理过程,张建军和祝元北未单独对本次股权转让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而是约定由祝元北代张建军持有该16.00%股权(对应出资额80.00万元)。
  4、2013年7月,众辰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股权代持的解除
  (1)实际股权转让与股权代持的解除
  2013年7月,为实现众辰有限主要管理团队成员鲍玉华、居理、李江、俞娟和郑碧琴在众辰有限的持股,并为解除张建军与祝元北之间的股权代持情形,众辰有限进行了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张建军与鲍玉华、居理、李江、俞娟和郑碧琴之间的股权转让
  为对众辰有限主要管理团队成员进行激励并实现利益分享,众辰有限实际控制人张建军将其实际拥有权益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当时公司的主要管理团队成员,其中,鲍玉华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建军向鲍玉华转让5.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7.50万元);居理时任公司销售总监,张建军向居理转让2.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万元);李江时任公司销售部经理,张建军向李江转让公司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俞娟时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张建军向俞娟转让公司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郑碧琴时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张建军向郑碧琴转让公司3.5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7.50万元)。
  因张建军向鲍玉华、居理、李江、俞娟和郑碧琴转让股权具有激励性质,故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定为1.00元/出资额。
  ②鲍玉华、居理与其各自配偶之间的股权转让
  鲍玉华、居理各自的配偶陆金花与刘静芳在公司设立时分别持有公司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并且在公司设立后参与了公司事务。鲍玉华、居理二人于2010年起开始在公司全职工作,两人考虑到公司发展态势良好,且已经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而陆金花和刘静芳也因家庭及个人发展需要,决定不再参与公司事务,故经各自家庭内部协商一致后,陆金花、刘静芳将其持有的公司出资额分别转至鲍玉华、居理名下,因上述股权转让系配偶之间的股权过户,转让定价按照注册资本1:1办理工商登记,实际未进行对价的交割。
  ③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式与股权代持的解除
  自2008年1月起,祝元北代张建军持有公司16.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80万元),为解除上述代持关系,本次转让过程中,张建军与祝元北签署了《股权转让相关协议之解除协议》,约定由祝元北将其代张建军持有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鲍玉华、居理、俞娟和郑碧琴。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后,祝元北不再代张建军持有众辰有限的股权,张建军与祝元北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即已解除。就上述委托持股事宜及股权代持的解除,张建军与祝元北之间,以及与众辰有限及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潜在纠纷。
  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因涉及多方交易,且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定价一致,准备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时,公司操作人员按照转让前后各股东持股变化进行了统筹,根据转让方转让股权比例、受让方受让股权比例进行了匹配,未按照实际一一对应的转让关系准备股东会文件和股权转让协议。因缺乏相关意识,且操作人员准备的材料能够实现最终的持股架构,故股权转让所涉各方均签署了相关材料。
  (2)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
2013年7月4日,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接收李江、俞娟、鲍玉华、郑碧琴、居理为众辰有限股东,同意股东张建军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李江;同意股东陆金花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俞娟;同意股东祝元北分别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10.50%、3.50%、2.00%股权(分别对应出资额52.50万元、17.50万元、10.0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鲍玉华、郑碧琴、居理;同意股东刘静芳将其持有的众辰有限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5.00万元)以1.00元/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居理。同日,相关各方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10月15日,众辰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有关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实际股权结构与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一致、股权代持解除
  ①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情况综上所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实际股权结构与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一致,张建军和祝元北之间的股权代持也已经解除。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协议不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结果,本次股权转让工商登记的各转让方转出的股权数量及工商登记的各受让方受让的股权数量均与事实一致,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与实际股权结构一致,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5、2014年2月,众辰有限第一次增资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11日,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众辰有限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500万元,全体股东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110kW电动汽车驱动器设计技术”同比例出资,认缴众辰有限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根据北京海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出具的“海峡评报字[2013]第W35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3年11月28日为评估基准日,用于众辰有限此次增资的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110kW电动汽车驱动器设计技术”的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张建军拥有该知识产权61.00%的价值(对应610.00万元);鲍玉华拥有10.50%的价值(105.00万元);祝元北拥有8.00%的价值(对应80.00万元);居理拥有7.00%的价值(对应70.00万元);李江拥有5.00%的价值(对应50.00万元);俞娟拥有5.00%的价值(对应50万元);郑碧琴拥有3.50%的价值(对应35.00万元)。2013年12月11日,相关各方就本次增资有关的财产转移事宜签署了《财产转移协议》。
  2013年12月13日,上海欣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沪欣内验字(2013)第XP004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12月11日,众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知识产权(无形资产)。
  2014年2月28日,众辰有限就本次增资有关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注册资本的充实情况
2013年12月,众辰有限全体股东以非专利技术“110kW电动汽车驱动器设计技术”向众辰有限同比例出资1,000.00万元。因上述非专利技术形成过程中,作为发明人的张建军等股东均任职于众辰有限,难以区分上述非专利技术的研发是否为相关出资人在众辰有限日常工作时间完成,亦无法判断上述研发工作是否依赖于众辰有限的物质技术条件,因此难以核实上述非专利技术是否构成众辰有限的职务发明而导致出资标的资产存在权属瑕疵。
  为避免因出资瑕疵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出于谨慎考虑,2017年12月31日,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由众辰有限全体股东以现金股利款合计1,000万元(税后)作为资金来源投入公司以充实公司资本。2018年1月30日,众辰有限就本次注册资本充实有关事项完成了工商备案变更。
  2021年3月21日,容诚会计师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1]201Z0011号”的《验资报告》,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以货币(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00万元投入公司以充实公司资本,截至2018年1月30日,众辰有限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众辰有限资本已得到有效充实;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未因此事项受到过行政处罚,该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6、2018年4月,众辰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8年1月30日,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吸收新股东上海众挺和上海直辰,并由上海众挺和上海直辰向众辰有限分别增资1,833.3333万元和432.6667万元,增资价格为1元每单位注册资本,增资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766.00万元。2018年1月25日,相关各方就本次增资的有关事宜签署了《上海众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2018年4月23日,众辰有限就本次增资有关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3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众辰有限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1]201Z0012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3月5日止,众辰有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3,766.00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3,766.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7、2019年10月,众辰有限吸收合并众辰驱动
2018年5月30日,为了保证公司的资产完整性,使公司经营主体与资产所有权主体保持一致,便于公司业务开展,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众辰驱动唯一股东众辰有限作出决定,同意众辰有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众辰驱动,合并后众辰有限存续,众辰驱动解散;众辰有限吸收合并众辰驱动后,众辰有限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不发生变更;合并前众辰驱动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众辰有限承接。
  2018年5月30日,众辰有限与众辰驱动签署了《合并协议》,对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及债权债务处置安排等事项予以约定。
  2018年6月12日,上海法治报刊载了本次吸收合并的公告。
  2019年10月23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沪市监登记内销字[2019]第27000003201910170078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众辰驱动注销登记。
  2019年10月30日,众辰有限办理完成了上述吸收合并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众辰有限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8、2020年5月,众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众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10日,上海众挺、张建军、上海直辰、鲍玉华、祝元北、居理、李江、俞娟和郑碧琴等9名股东签订《关于变更设立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
  2020年4月2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容诚审字[2020]201Z0060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9年11月30日,众辰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235,341,396.09元。2020年4月20日,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大学评估评报字[2020]960014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9年11月30日,众辰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9,719.03万元。
  2020年5月5日,众辰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众辰有限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235,341,396.09元折合股份9,999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9,999万元,超出股本部分的净资产135,351,396.09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各股东以其持有的众辰有限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发行人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2020年5月10日,众辰科技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众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截至2019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235,341,396.09元为基数,折合股份总额9,99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99,990,000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2020年5月10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01Z001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5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与各自拥有的众辰有限的股权相对应的净资产折合的实收资本9,999万元。
  2020年5月20日,众辰科技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7785618491Q。
  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中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已向税务局完成缴纳,并取得了完税证明。
  9、2020年10月,众辰科技第一次增资
2020年9月29日,众辰科技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众辰科技注册资本增至10,467.8388万元。本次新增468.8388万股股份,增资价格为8.8957元/股,由新股东上海友辰认购359.8388万股、新股东上海栋辰认购109.00万股,均以货币认购。
  2020年10月13日,众辰科技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10、2020年10月,众辰科技第二次增资
2020年10月21日,众辰科技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众辰科技注册资本增至11,102.8888万元。本次新增635.05万股股份,增资价格为11元/股,由新股东上海原辰认购135.10万股、新股东王相荣认购499.95万股,均以货币认购。
  2020年10月29日,众辰科技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1年3月25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众辰科技2020年10月的两次增资事项出具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1]201Z0013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10月28日止,众辰科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11,028,888.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11,028,888.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11、2021年12月,众辰科技第三次增资
2021年12月13日,众辰科技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众辰科技注册资本增至11,157.8888万元。本次新增55.00万股股份,增资价格为10元/股,由老股东上海栋辰认购55.00万股,均以货币认购。2021年12月22日,众辰科技就本次增资事项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22年2月2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众辰科技本次增资事项出具了文号为“容诚验字[2022]200Z0003号”的《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众辰科技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11,578,888.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11,578,888.00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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