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Sunshine Laser&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自动化设备
公司网址:www.sunshine-laser.com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和航天航空领域提供激光应用服务和智能制造创新解决方案。
产品名称:
智能装备 、应用服务 、租赁及其他
控股股东:侯若洪、姚彩虹 (持有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1.87、3.80%)
实际控制人:侯若洪、姚彩虹 (持有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1.87、3.80%)
最终控制人:侯若洪、姚彩虹 (持有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1.87、3.80%)
董事长:侯若洪
董 秘:张洪宇
法人代表:侯若洪
总 经 理:侯若洪
注册资金:5亿元
员工人数:1887
电 话:86-0755-26981580
传 真:86-0755-26981500
邮 编:518051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朗山路13号清华紫光科技园(紫光信息港)C座1层
公司简介: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激光加工服务与智能装备制造,主要有两大类:应用服务和智能装备。“光韵达”品牌是深圳市知名品牌、广东省著名商标,并被中国电子商会评为中国电子企业最有潜力品牌,公司也是《表面贴装技术印刷模板》行业标准制定的主导参与者。报告期,公司获评“最具创造力企业”“自主创新标杆企业”“深圳工匠培育示范单位”“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20年中国智能制造企业匠心奖”“2020年深圳500强企业”“2020年“金质量”科技创新奖”“2020年度中国光电子行业“影响力企业”奖”,“光韵达”品牌得到行业和社会的充分认可。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10-25
发行数量:1700.00万股
发行价格:12.98元
上市日期:2011-06-08
发行市盈率:45.5400倍
预计募资:8272.65万元
首日开盘价:17.30元
发行中签率:0.88%
实际募资:22066万元
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方式:
2005年10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件深外资南复〔2005〕0544号文批准,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深总字第111176号),经营期限30年,注册资本美元36万。
(2)公司实收资本的形成:
2005年10月25日,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本公司,注册资金美元36万,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各占50%的出资。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均以现金出资,业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5年12月05日出具广深所验字(2005)第110号验资报告。
2006年10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增加注册资本美元34万,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认购增资的50%。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与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均以现金出资,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70万,业经深圳清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7年1月17日出具深清验字(2007)第002号验资报告。
2007年9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美元30万,其中各股东以货币出资美元6万,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美元24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100万,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0%。
2007年12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美元210万,由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认缴美元108.10万﹑新辉科技有限公司认缴美元27.50万、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美元68.20万﹑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认缴美元6.20万,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美元310万,变更注册资本后,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1%,新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5%,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2%,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
2008年2月,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股权转让决议,公司原港资股东新辉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股东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决定按美元与人民币1:
7.5的汇率折算转让后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3,250,000元,并经深圳市南山区贸易工业局“深外资南复[2008]0098号”文件批复本公司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经变更并领取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301501121775),经此次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250,000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9月1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750,000元,由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自然人股东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000,000元,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65.50%、28.00%、4.00%、0.85%、0.75%、0.30%、0.25%、0.25%、0.10%。
根据本公司2008年12月17日第二届第六次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以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6日出具的深鹏所审字[2008]983号审计报告审计的截止2008年10月31日本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净资产5000万元人民币按每股1元折为5000万股,其余部分转为资本公积。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第1856658号变更通知书核准变更,同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501121775。变更后的总股本为5000万股,注册资本和实收股本为人民币50,000,000元,其中深圳市光韵达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隆科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陈烜、龚清德、李坚、曹汉元、惠国庆、彭鹏分别持股比例为65.50%、28.00%、4.00%、0.85%、0.75%、0.30%、0.25%、0.25%、0.10%。
根据公司2009年8月10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2011年5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3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00,000.00元。上述增资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出具的深鹏所验字[2011]017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15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向曹汉元等6名激励对象授予55万股限制性股票,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39,210,000.00元。
根据公司于201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申请回购注销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唐小毅等1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60,000股,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人民币139,150,000.00元。
根据201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限制性股票126.45万股(未包含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数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的限制性股票19.5万股(未包含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数量)和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7万股,回购注销股票共计182.65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37,323,500.00元。
根据2016年9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16年10月14日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3号《关于核准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金东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向购买陈洁等1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共计6,234,124股、向特定投资者孙晖非公开发行股份6,220,028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9,777,652元。
根据2017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16年业绩未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解锁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459,500股。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48,318,152.00元。
根据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318,1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4,159,076股。实施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2,477,228股。
根据2020年4月8日召开的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日公司总股本日公司总股本249,994,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利0.25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199,995,739股,转增后公司总本加至449,990,413股。
根据公司2020年6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8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15号《关于同意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陈征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截至2020年12月2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共计24,532,278股,发行价格为7.59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475,813,863股。
根据公司2021年6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批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员工于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股权激励共行权2,518,410股,截止2021年12月31日,股本为499,384,903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股本为499,780,023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