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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证券公司资料


华林证券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lin Securities Co.,Ltd.

所属地域:西藏自治区

所属行业:非银金融 — 证券Ⅱ
公司网址:www.chinalin.com
主营业务: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以及自营业务等。
产品名称:
零售经纪 、财富管理 、融资融券 、股票质押 、股权融资 、债券融资 、公司财务顾问 、新三板 、固定收益类 、权益类 、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 、另类投资业务
控股股东: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4.46%)
实际控制人:林立 (持有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4.40%)
最终控制人:林立 (持有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64.40%)
董事长:林立

董  秘:谢颖明

法人代表:林立
总 经 理:朱松

注册资金:27亿元

员工人数:1177
电  话:86-0755-82707766

传  真:86-0755-82707888-1039

邮 编:518057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31-33层
公司简介: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通过总部以及下属分支机构从事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以及自营业务等,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创新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林资本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主要业务有信用及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其他业务。公司投行团队荣获多项业内大奖,包括证券时报“2023中国证券业股权融资投行君鼎奖”、“2023中国证券业IPO销售投行君鼎奖”、第16届新财富“科技与智能制造产业最佳投行奖”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5人):

监事会(3人):

高管(3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06-18

发行数量:2.70亿股

发行价格:3.62元 

上市日期:2019-01-17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9.21亿元
首日开盘价:4.34元

发行中签率:0.14%

实际募资:9.77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1988年设立的江门证券(有限)公司,1992年重新登记为江门证券公司,1996年至2000年脱钩改制为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增资扩股并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月整体变更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为:
  (一)1988年公司前身江门证券(有限)公司成立及1992年其重新登记为江门证券公司.
  发行人的前身为江门证券(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1988年4月15日作出的《关于同意成立江门证券(有限)公司的批复》([88]粤银管字第51号)批准成立。
  1988年7月18日,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门证券(有限)公司核发《营业执照》,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1991年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出具《关于同意江门证券公司重新登记的批复》(银复[1991]345号),准予该公司重新登记,核准修改后的江门证券公司章程。
  1992年10月16日,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门证券公司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江门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分行出资700.00万元,江门市财政局出资300.00万元,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
  (二)1996年-2000年脱钩改制为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600万元)及2000年股权转让.
  1996年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入股的证券公司脱钩问题的通知》(银传[1996]49号),要求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入股的证券公司脱钩。
  1996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关于江门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非银司[1996]193号),同意江门证券公司资本金由1,000.00万元增加至7,000.00万元,并核准广东开平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平市物资总公司、鹤山市电机厂、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江门市蓬江区商供集团公司、鹤山金银珠宝公司、江门市蓬江区中兴工业总公司、台山市英达利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高新技术联合开发总公司、江门海城经济发展公司及阳江华阳(集团)公司等11家公司的股东资格和出资情况,同意公司更名为“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其章程。
  本次增资中,《关于江门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非银司[1996]193号)批准的11家股东中江门市高新技术联合开发总公司、江门海城经济发展公司及阳江华阳(集团)公司3家企业因故退出,其余8家企业参与出资,每家出资700万元。保留原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老股东一家(在改制前代替江门市财政300.00万元股权出资),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分行的股本700.00万元已于1996年12月已清退。
  1996年12月31日,广东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粤审事验[1997]60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经批准增资扩股后江门证券的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增资额为6,000万元,实际增资额为5,600万元;截至1996年12月31日,江门证券收到8家新股东投入资本5,600万元。
  上述出资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但按照上述出资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领取了《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1997年6月18日,江门证券公司向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19396638-8),公司变更名称为“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60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本次工商登记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非银司[1996]193号文要求。1998年6月,部分登记在册的股东向第三方转让江门证券股权。该次股权转让未取得相关批复。
  1999年1月30日,江门证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根据《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198号)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入股的证券公司脱钩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1996]49号)、《关于江门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中国人民银行(非银司)[1996]193号)等文件的要求与中国人民银行江门分行彻底脱钩,恢复1996年的恩平市物资总公司、鹤山市电机厂、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江门市蓬江区商供集团公司、鹤山金银珠宝公司、江门市蓬江区中兴工业总公司、广东开平供水集团服务有限公司及台山市英达利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股东权益。
  根据1999年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脱钩有关问题的请示》(江府函[1999]7号)、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脱钩有关问题的报告》(广州银办发[1999]69号)、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人民银行脱钩情况的调查报告》(粤证监[1999]140号)确认江门证券已完成脱钩工作。
  2000年5月26日,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江门证券作出《处罚决定书》(江工商处字[2000]第01号),认定公司在1997年6月办理公司转制登记时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责令江门证券改正并处以一万元罚款。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述责令改正的处罚决定,向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改正登记手续。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粤会所验字(2000)第90583号),审验截至2000年6月26日,江门证券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恩平市物资总公司等8家股东投入的资本5,600.00万元。2000年5月31日,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江门证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0年8月28日,江门证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江门市蓬江区中兴工业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万元出资(占公司出资额7.1428%)转让于广东开平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00.00万元出资(占公司出资额5.36%)转让于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台山英达利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660.00万元出资(占公司出资额11.7857%)转让于江门市自来水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万元出资(占公司出资额0.7143%)转让于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江门市蓬江区商供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00.00万元出资(占公司出资额12.50%)转让于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鹤山市电机厂将其持有的公司420.00万元出资(占公司出资额7.50%)转让于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80.00万元出资(占公司出资额1.4286%)转让于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0年8月28日,上述各方分别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
  2000年9月1日,江门市资产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确认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批复》(江资委办[2000]13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无需作资产评估,确认按转让双方协商议定的股权原值每股1元转让。
  2000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265号),同意公司的股权变更方案,核准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门市自来水公司、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和广东开平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同意其分别受让江门市蓬江区中兴工业总公司、台山英达利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蓬江区商供集团公司和鹤山市电机厂所持的公司股权,并对股权变更后的股权结构进行了确认。
  2000年12月21日,江门证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2002年股权转让及2003年增资.
  根据2002年8月江门市人民政府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的《关于转让江门证券公司部分股权和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请示》(江府报[2002]64号)及2002年5月《江门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江门证券作为一个地方性中小型证券公司的生存发展已经陷入了越来越严峻的困境,由于历史种种原因,积累下来的负债包袱沉重,至今(注:截至2002年8月)仍有1.60亿元债务无法清还,已经面临债权人诉讼追索。”因此,江门市政府确定了“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工作同步进行”的一揽子方案,并“将市政府所持的江门证券51.79%国有股权全部转让,承接的新股东受让国有股权后,注入资金确保注册资本达到6.00亿元以上,获得综合类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经过广泛的联系、沟通和考察多家有意向企业之后,江门市政府最后研究选定了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怡景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深圳市希格玛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受让市政府国有股权的新投资方”。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已经江门市政府同意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具体股权转让及增资情况如下:
  1、2002年股权转让.
  2002年6月27日,江门证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按其商定的条件向外全额转让各自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四家股东广东开平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平市物资总公司、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鹤山电机厂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002年6月28日,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与希格玛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以858.00万元转让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11.79%股权。
  2002年6月28日,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以1,456.00万元转让让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20.00%股权。
  2002年6月28日,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与怡景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怡景公司以1,456.00万元受让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持有江门证券20.00%股权。
  2002年7月5日,江门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出具《关于转让江门证券公司股权的通知》(江资委办[2002]143号)、《关于转让江门证券公司股权的通知》(江资委办[2002]144号),同意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以每股1.30元转让其持有的1,120.00万股,同意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每股1.30元转让其持有的1,120.00万股,同意江门市自来水公司以每股1.30元转让其持有的660.00万股。
  2002年12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机构部部函[2002]403号),同意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1,120.00万元股份;同意怡景公司受让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1,120.00万元股份;同意希格玛公司受让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证券660.00万元股份。
  2002年12月12日,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江门证券20.00%股权,合计1,120.00万元出资;同意怡景公司受让江门市企业发展服务公司持有江门证券20.00%股权,合计1,120.00万元出资;同意希格玛公司受让江门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江门证券11.79%股权,合计660.00万元出资。
  2002年12月20日,江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3年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增资至8.07亿元.
  2003年2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门证券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42号),该批复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600.00万元增至84,500.00万元,核准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怡景公司、希格玛公司及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等持股5%以上单位的股东资格及出资额,核准公司增资扩股后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4月19日,江门证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600.00万元增加至8.07亿元,新增资本7.51亿元均以现金认购,新增股东10家,分别为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深圳市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滨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恒富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创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子泰实业有限公司、国营云南开关厂,并同意公司更名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4月15日,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03]4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4月15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7.51亿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3年4月21日,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7亿元。
  (四)2006年-2013年股权转让及迁址.
  1、2006年股权转让.
  2006年3月,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平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宝树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旺海怡康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宝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滨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统安电子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恒富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71%股权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宝信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创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72%股权作价3,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国树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均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9月7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3月29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国营云南开关厂将持有公司2.48%的股权作价2,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佳皇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06年9月10日,国营云南开关厂与深圳市佳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2006年9月12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12月18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股东深圳市国树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72%的股权作价3,0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本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2006年12月20日,深圳市国树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本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2006年12月26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年股权转让及迁址.
  (1)2007年股权转让.
  2007年1月5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股东深圳市本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2.48%的股权作价52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百讯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恒生源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太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财智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公司0.248%的股权作价52.00万元转让给广州市特发实业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07年1月10日,深圳市本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07年1月18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11月26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广东开平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36%的股权作价88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子泰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恩平市物资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0.87%的股权作价56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银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35%的股权作价2,7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丰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丰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35%的股权作价2,7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银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11月28日,上述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上述广东开平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及转让价格已经开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对<关于转让所持华林证券公司股权的请示>的批复》(开资办字[2006]216号)批复同意;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访谈恩平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恩平物资总公司相关当事人,确认恩平市物资总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也已经过国资管理部门批准,转让单价与广东开平供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一致,但由于管理部门变化频繁而未能找到该份批复。2007年12月24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12月20日,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股东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72%股权作价3,0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宝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意股东深圳市宝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3.72%股权作价3,000.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诺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随后上述股权转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7年12月27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7年12月公司注册地迁至珠海.
  2007年8月29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江门市港口路1号”变更为“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6号二层202-203号”。
  2007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机构字[2007]318号《关于核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迁址的批复》。
  2007年12月29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华林证券迁址并向其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8年股权转让.
  2008年3月13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深圳市恒生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莲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太盈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的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金鹏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百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德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财智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96%股份作价4,0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瑞福达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嘉华丰电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71%股份作价3,800.00万元转让于深圳市荣庆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之后,上述各方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8年3月31日,广东省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009年股权转让及迁址.
  (1)2009年7月公司注册地迁至深圳.
  2009年1月22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地由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夏湾华平路92号二层202-203房变更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五、六层,并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09年6月1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编号:证监许可[2009]516号),同意华林有限变更《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重要条款。
  2009年7月3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并向华林有限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9年股权转让.
  2009年8月3日鹤山市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关于鹤山市电机厂转让其持有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鹤工联字[2009]29号)确认: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字[2009]010181号)截至2008年末华林有限净资产94,744.10万元,根据江门市中坤资产评估土地房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分析报告》(江中坤资析报字(2009)第D01号),鹤山市电机厂持有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25%股权评估价为240.00万元,同意鹤山市电机厂将0.25%股权以290.00万元转让给希格玛公司,免予挂牌,免予评估,将所得转让款用于偿还鹤山市源创电机有限公司欠款。
  2009年8月12日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转让持有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复函》(鹤府办函[2009]32号),同意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将其持有的华林有限0.87%股权以84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希格玛公司;2009年9月15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深高交所鉴[2009]第00066号),确认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字[2009]010181号)截至2008年末华林有限净资产94,744.10万元,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鹤府办函[2009]32号,转、受让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本次转让、受让各方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股权交易行为符合法定程序。
  2009年8月14日,华林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将其持有的华林有限0.87%股权转让给希格玛公司,转让价格为840.00万元;根据鹤山市人民法院函(2008)鹤法执字第863-1号,鹤山电机厂与债权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已达成和解,同意鹤山市电机厂将其持有的华林有限0.25%股权转让给希格玛公司,转让价格为290.00万元,用以偿还债务。
  根据2008年9月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报备工作指引》要求,华林有限就上述股权变动向深圳证监局进行了报备。2009年9月16日,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关于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编号:深证局函[2009]524号),对希格玛公司受让鹤山市金银珠宝公司持有的华林有限0.87%股权及鹤山市电机厂持有的华林有限0.25%股权无异议。
  2009年12月9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013年股权转让.
  (1)2013年股权转让.
  2012年11月10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一致同意深圳市莲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鹏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同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福达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特发实业有限公司、同意新疆德道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深圳市德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荣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子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银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诺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华林有限股权按每注册资本1元价格转让给立业集团,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3年3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深证局许可字[2013]29号),确认对公司37,8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46.84%)变更至立业集团名下无异议。
  2013年3月19日,上述转让方分别与立业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于同日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见证。
  2013年3月22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3年-2013年的股权代持及规范情况.
  公司2003年增资扩股时,由于受限当时当地政府对股东持股比例的要求,深圳市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当时新增的股东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向江门证券增资并代其持有股权。此后,2006年至2009年股权转让中,除希格玛公司受让鹤山市电机厂和鹤山金银珠宝公司持有的华林有限股权之外,其它股权转让均为立业集团安排的代持方受让股权或代持方之间交易。为全部解决代持问题,立业集团于2013年3月与深圳市莲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0家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该10家股东全部代持股份,对代持股权进行清理。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了[2012]6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实际控制人林立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华林有限不予行政处罚。
  (五)2014年增资至10.60亿元及迁址.
  1、2014年3月公司注册地迁至北京.
  2013年12月3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将公司注册地迁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幢1501-1504,1511-1514。
  2013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京证监发[2013]331号《关于同意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迁入北京市的批复》,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
  2014年3月6日,深圳证监局出具深证局许可字[2014]27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核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同意公司住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幢1501-1504,1511-1514。
  2014年4月14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2014年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60亿元).
  201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700.00万元增加至106,000.00万元。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同比例增资,认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00元,新增资本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
  2014年8月1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4)008号),确认截至2014年7月2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5,300.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14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接收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备案材料的回执》,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80,700.00万元增加至106,000.00万元,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
  2014年12月1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六)2015年增资至20.80亿元及迁址.
  1、2015年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2.60亿元).
  2014年12月23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06,000.00万元增至126,000.00万元,原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增资,认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00元,新增资本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
  2014年12月30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亚会A验字(2014)011号),确认截至2014年12月2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20,000.00万元,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2015年1月5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5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接收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备案材料的回执》,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106,000.00万元增加至126,000.00万元,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
  2、2015年8月公司注册地迁至西藏.
  2015年4月22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住所地变更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1层3号,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2015年5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出具《关于同意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迁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的批复》(藏证监发[2015]36号),同意华林有限迁入西藏自治区。
  2015年6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关于核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京证监许可[2015]72号),核准华林有限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
  2015年8月13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3、2015年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20.80亿元).
  2015年7月14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0.00万元增加至208,000.00万元,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增资,认购价格为每注册资本1.00元,新增资本全部以现金形式认购。
  2015年7月16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1169786_B01号),经审验截至2015年7月16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82,0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2,080,000,000.00元,实收资本为2,080,000,000.00元。
  2015年8月13日,华林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5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出具《关于接收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备案材料的回执》,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126,000.00万元增加至208,000.00万元,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公司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重大调整。
  (七)2016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4.30亿元.
  根据2016年2月19日公司《股东会决议》、2016年3月3日《发起人协议》,同意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801,425,988.47元,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所持比例按1:0.8674153842折股,折为股份公司总股本2,4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净资产余额中的171,665,798.63元计入一般风险准备、168,994,922.57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7,153,534.86元保留在“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中、23,611,732.41元确认为新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将华林有限整体变更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201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1169786_B01号)。
  国众联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16年2月20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16)第2-072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次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验资,并于2016年3月4日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1169786_B01号)。
  2016年3月6日,华林有限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201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各项制度,同时选举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
  2016年3月16日,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华林证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1939663889)。
  2016年4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履行了公司形式变更及注册资本变更的备案程序。
  根据2016年4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2010号《关于核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270,000,000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62元。于2019年1月17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A股的首次公开发售,发售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00,000.00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经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169786_B01号《验资报告》。
  于2019年1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00,000,000.00元。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业经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169786_B01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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