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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联合公司资料


中际联合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Ficont Industry(Beijing)Co.,Ltd.

所属地域:北京市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工程机械
公司网址:www.3sindustry.com
主营业务: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高空安全作业服务。
产品名称:
塔筒升降机 、免爬器 、助爬器 、防坠落系统 、救生缓降器 、爬梯 、个人安全防护装备 、高空应急装备 、工业升降设备
控股股东:刘志欣 (持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00%)
实际控制人:刘志欣、于海燕 (持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00、0%)
最终控制人:刘志欣、于海燕 (持有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00、0%)
董事长:刘志欣

董  秘:刘亚锋

法人代表:刘志欣
总 经 理:刘志欣

注册资金:1.52亿元

员工人数:862
电  话:86-010-69598980

传  真:86-010-69598980

邮 编:101106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创益东二路15号院1号楼
公司简介: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及服务提供商,专业从事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高空安全作业服务。产品主要包括高空安全升降设备和高空安全防护设备等。公司坚持以提供3S(Safe(使用安全)、Simple(操作简单)、Specialized(制造专业))的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为理念,致力于成为在全球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及服务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的高科技企业。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和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人员不断拓宽产品边界,不断进行产品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安全帽产品、高空逃生下降器产品凭借先进的设计理念获2023年德国红点设计奖。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7-21

发行数量:2750.00万股

发行价格:37.94元
上市日期:2021-05-06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9.69亿元
首日开盘价:45.53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10.43亿元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05年7月,中际有限成立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中际有限由自然人刘祥及袁东旭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刘祥以货币方式出资95万元,袁东旭以货币方式出资5万元。
  2005年7月21日,中际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101052865614的《营业执照》。
  中际有限成立时的实际出资人为刘志欣,名义出资人刘祥系刘志欣之父、袁东旭系刘志欣好友。根据刘志欣、刘祥及袁东旭出具的《确认函》,中际有限设立时实际出资人为刘志欣,刘祥及袁东旭代刘志欣持有中际有限的出资额,前述股权代持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中际有限成立时未验资。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当时有效的《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第三部分第(十三)条的规定:“投资人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应到设有注册资本(金)入资专户的银行开立企业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交存货币注册资本(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入资银行出具的《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确认投资人缴付的货币出资数额”。中际有限成立时各股东均是以货币形式出资,中际有限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开立注册资本(金)专用账户,各股东将货币出资交存于该专用账户,中际有限取得了《交存入资资金报告单》,并办理了工商登记相关手续,符合当时相关规定。
  2019年6月15日,大信会计师出具《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8号),对中际有限成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验资复核。
  2、2008年6月,中际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8年5月30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刘祥将74.78万元出资转让给刘志欣、1.08万元出资转让给蒋化军、9.57万元出资转让给张新宇、9.57万元出资转让给璩红宝,袁东旭将1.96万元出资转让给蒋化军、3.04万元出资转让给唐树龙;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790万元,新增的690万元注册资本中,刘志欣认缴516.02万元、璩红宝认缴66.03万元、张新宇认缴66.03万元、蒋化军认缴20.96万元、唐树龙认缴20.96万元。
  2008年6月1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8年6月20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方会验[2008]440号),对本期出资予以审验:截至2008年6月20日,中际有限已收到璩红宝、张新宇和唐树龙三人实缴货币出资66.03万元、66.03万元和17.94万元。
  2008年6月24日,中际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增资价格为每出资额1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刘祥及袁东旭代刘志欣持有的中际有限出资额根据刘志欣的指示已全部对外转让,刘志欣与刘祥、袁东旭之间关于中际有限的股权代持关系已解除。
  3、2008年12月,中际有限实收资本变更
  2008年12月,中际有限实收资本由250万元增加至450万元。新增的200万元实收资本中,刘志欣实缴176.02万元、蒋化军实缴20.96万元、唐树龙实缴3.02万元。
  2008年12月8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方会验[2008]1343号),对本期出资予以审验:截至2008年12月8日,中际有限已收到本期新增实收资本2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
  2008年12月24日,中际有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4、2009年5月,中际有限实收资本变更
  2009年5月10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刘志欣实缴出资增至400.80万元,待缴出资190万元。
  2009年5月21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方会验[2009]740号),对本期出资予以审验:截至2009年5月21日止,中际有限已收到本期新增实收资本15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2009年5月31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5、2009年9月,中际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9年9月10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刘志欣将其所持590.80万元出资(其中实缴出资400.80万元,待缴出资190万元)转让给于海燕,璩红宝将其所持75.60万元出资转让给王玉兰、张新宇将其所持75.60万元出资转让给张运佳、蒋化军将其所持24.00万元出资转让给蒋风芹、唐树龙将其所持24.00万元出资转让给唐纪周。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
  2009年9月28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为无偿转让,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亲属关系,其中于海燕系刘志欣之妻、王玉兰系璩红宝之岳母、张运佳系张新宇之妹、蒋风芹系蒋化军之妹、唐纪周系唐树龙之父。根据前述各方签署的《确认函》,受让方均为代转让方持有中际有限出资。
  6、2009年11月,中际有限实收资本变更
  2009年11月11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于海燕实缴出资增至590.80万元。
  2009年11月20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方会验[2009]1776号),对本期出资予以审验:截至2009年11月20日,中际有限已收到本期新增实收资本19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790万元。
  2009年11月24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7、2011年4月,中际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
  2011年4月10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于海燕将其所持中际有限590.80万元出资转让给刘志欣,同时中际有限增加注册资本至1,200万元;新增410万元注册资本中,刘志欣认缴306.60万元、王玉兰认缴39.20万元、张运佳认缴39.20万元、蒋风芹认缴12.50万元、唐纪周认缴12.50万元。
  同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
  2011年4月22日,北京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方会验[2011]0583号),对本期出资予以审验:截至2011年4月22日,中际有限已收到刘志欣实缴出资106.60万元、王玉兰实缴出资39.20万元、张运佳实缴出资39.20万元、蒋风芹实缴出资12.50万元、唐纪周实缴出资12.5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
  2011年4月27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作价为无偿,转让完成后,于海燕代刘志欣持有的中际有限股权已完全还原至刘志欣本人,刘志欣与于海燕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正式解除。
  8、2012年7月,中际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
  2012年6月15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刘志欣、王玉兰、张运佳、蒋风芹和唐纪周分别将其所持89.9056万元、11.3792万元、11.3792万元、3.6680万元和3.6680万元出资转让给马东升,张运佳和王玉兰分别将其所持103.4208万元、29.9124万元出资转让给邦盛基金。
  2012年6月18日,股权转让各方签订《出资转让协议书》。根据转让协议,刘志欣、王玉兰、张运佳、蒋风芹和唐纪周向马东升转让部分出资额的价格为1元/出资额,张运佳向邦盛基金转让103.4208万元出资额的价格为215.46万元(折合约2.08元/出资额),王玉兰向邦盛基金转让29.9124万元出资额的价格为62.3175万元(折合约2.08元/出资额)。
  2012年6月18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邦盛基金对中际有限投资2,722.2225万元,其中133.3333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其余2,588.889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际有限注册资本由1,200.00万元增加至1,333.3333万元;中际有限实收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1,269.6599万元,新增的269.6599万元实收资本中由刘志欣以货币缴纳其尚未实缴的200万元注册资本,邦盛基金以货币缴纳69.6599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2012年6月20日、6月25日及6月30日,公司全体股东与邦盛基金签署《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约定由邦盛基金向公司增资。
  2012年7月19日,北京鸿天众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鸿天众道验字【2012】第1029号),对本期出资予以审验:截至2012年7月12日,中际有限已收到刘志欣实缴货币出资200万元,邦盛基金实缴货币出资1,422.2225万元,其中邦盛基金实缴的货币出资中69.659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352.562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7月26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张运佳已根据张新宇的指示将代其持有的中际有限出资额全部对外转让,根据双方签署的《确认函》,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期间,张运佳系为张新宇代持中际有限出资额,上述期间的出资额转让、增资及相关资金收付事项均为张新宇真实意思的表示,2012年7月张运佳系按张新宇的指示将代持的出资额全部对外转让,至此双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全部解除,上述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及纠纷隐患。
  根据2012年6月20日相关方签署的《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第四条第3款约定:“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认定,公司已达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标准,但公司不上市,邦盛基金可要求刘志欣、王喜军(XIJUN EUGENE WANG)、马东升三人回购邦盛基金全部投资款,并按年息15%向邦盛基金支付投资期内资金占用利息”。
  2016年3月20日,刘志欣、邦盛基金、王喜军、马东升签订《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第四条第3款对本协议各方不再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各方无权依该条款向任一方提出任何主张或权利要求”。
  9、2012年11月,中际有限实收资本变更
  2012年10月15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邦盛基金实缴投资款1,300万元,其中63.673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236.326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10月23日,北京鸿天众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鸿天众道验字【2012】第1103号),对本期出资予以审验:截至2012年10月22日,中际有限已收到邦盛基金实缴货币出资1,300万元,其中63.6734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36.326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至此,邦盛基金的2,722.2225万元投资款已全部实缴到位。
  2012年11月27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0、2013年12月,中际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并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3年8月25日,中际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增加新股东王喜军,并由刘志欣将其持有的120万元货币出资转让给王喜军,同时中际有限向商务部门申请审批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原内资企业章程废止。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刘志欣向王喜军转让中际有限出资120万元,王喜军支付相当于603.65万人民币美元现汇。王喜军为美国国籍,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系按照当时适用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9年修订)的规定“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根据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松德评报字(2013)第045号《资产评估报告》中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确定。
  2013年10月14日,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并购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批复》(通商资﹝2013﹞91号),同意王喜军与中方股东签署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确定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及各股东的股权占比等事项。
  2013年10月30日,中际有限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13]20151号),批准公司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3年12月2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1、2014年5月,中际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4年4月5日,中际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东王玉兰、蒋风芹及唐纪周将其持有的全部出资额转让给世创发展。
  2014年4月6日,王玉兰、蒋风芹及唐纪周分别与世创发展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王玉兰、蒋风芹和唐纪周分别将其持有的73.5084万元出资、32.8320万元出资、32.8320万元出资作价455.07万元、203.26万元和203.26万元转让给世创发展。
  2014年5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关于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地址变更的批复》(通商资﹝2014﹞28号),同意上述出资转让事项。2014年5月15日,中际有限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字[2013]20151号)。
  2014年5月16日,中际有限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名义出资人王玉兰、蒋风芹、唐纪周代实际出资人璩红宝、蒋化军、唐树龙持有的中际有限出资已全部转让给世创发展,至此双方之间的股权代持全部解除。根据前述人员签署的《确认函》,股权代持双方确认股权代持事项不存在任何纠纷及纠纷隐患。
  12、2014年7月,中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3日,中际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将中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际有限以2014年3月31日经大信会计师审计的净资产82,541,907.15元按照1:0.3634的比例折成3,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未折股部分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发起人以各自在有限公司所占的注册资本比例,对应折为各自占股份公司的股份比例。同日,中际有限各股东签订了《发起人协议》。
  201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以2014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方案,中际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际联合工业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4﹞505号),同意中际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事项。
  2014年7月9日,中际联合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13]20192号),批准公司企业类型为外商投资股份制。同日,中际联合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未验资。2019年6月15日,大信会计师出具《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8号),对公司本次净资产折股情况进行了验资复核。
  13、2014年11月,中际联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经2014年6月12日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4年10月3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4﹞1651号),同意中际联合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4年11月20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中际联合”,证券代码为831344。
  14、2015年9月,中际联合第一次增发股票
  201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26.00元/股的价格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万股股票(含500.00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13,000.00万元)。
  201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票发行事项。
  截至2015年5月25日,发行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进行了认购。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合计29名。
  2015年6月4日,大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5】第3-00023号),对本次增资予以审验:截至2015年5月25日,公司已收到29名投资者的股权认购款13,000.00万元,其中新增股本500万元,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股本为3,500万元。
  2015年7月3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3321号),确认公司本次股票发行500.00万股。
  2015年9月21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印发《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5﹞755号),同意本次增资。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13]20192号)。
  2015年9月25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5、2015年12月,中际联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现有股本3,5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5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7,000.00万股。
  201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宜。
  2015年12月3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等事项的批复》(京商务资字﹝2015﹞971号),同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5年12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换发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京资字[2013]20192号)。
  2015年12月8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验资。2019年6月15日,大信会计师出具《关于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08号),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进行了验资复核。
  16、2017年11月,中际联合第二次增发股票
  2017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16.00元/股的价格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50万股股票(含1,25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
  2017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票发行事项。
  鉴于本次增发股票时公司股东人数已超过200人,根据《证券法》及《股份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核准》的规定,本次发行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17年8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5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250万股新股。
  截至2017年9月18日,发行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进行了认购。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为3名机构投资者。
  2017年9月22日,大信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7]第3-00018号),对本次增资予以审验:截至2017年9月18日,公司已分别收到中日节能、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英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名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10,000.00万元、5,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合计20,000.00万元。其中新增股本1,250.00万元,本次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股本为8,250.00万元。
  2017年11月6日,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11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委员会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京通外资备201700230),同意本次增资。
  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7日起暂停转让。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的公司《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2020年4月7日,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总数为230名。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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