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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钻具公司资料


恒立钻具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Hl Engineering Tool Co., Ltd

所属地域:湖北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工程机械
公司网址:www.hltools.cn
主营业务:各类工程破岩工具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盾构及TBM刀具 、顶管施工刀具 、刀具零配件 、再制造服务
控股股东:余立新 (持有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40%)
实际控制人:余立新 (持有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40%)
最终控制人:余立新 (持有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3.40%)
董事长:余立新

董  秘:余德锋

法人代表:余立新
总 经 理:徐静松

注册资金:6132.71万元

员工人数:180
电  话:86-027-65524337

传  真:86-027-59723100

邮 编:430074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富二路5号
公司简介:
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工程破岩工具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各种盾构及TBM刀具,顶管施工刀具,潜孔冲击器和钻头,钻杆等,水平定向穿越钻头(扩孔器,回扩头),扩孔钻头。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5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1-09-27

发行数量:1400.00万股

发行价格:14.20元
上市日期:2022-12-08

发行市盈率:18.9300倍

预计募资:1.79亿元
首日开盘价:12.70元

发行中签率:7.41%

实际募资:1.99亿元
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设立情况。
公司于2001年9月27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
初始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400.00万元。由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及19个自然人股东以货币资金400.00万元出资。此次出资业经湖北保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报告文号为鄂保审字[2001]076号文的验资报告。
2、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4年12月30日股东第一次变动情况。
2004年6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资分配[2004]562号),同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按照《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关于中央企业报送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第二批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4]17号)等有关文件及已批复的总体方案实施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方案。公司即在改制单位名单之列。
根据中国石化油改【2003】41号《关于江汉石油管理局江钻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四家单位改制分流初步方案的批复意见》及中国石化企改【2003】17号文的要求,公司于2004年底进行改制,公司原股东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9%股权转让给其下属子公司上海隆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另外68.5%股权按净资产转让给余立新、杜衡、唐莉梅、孙小鸥等26名参与公司改制的职工。与此同时,公司设立时的19名自然人股东中,除杜蘅、刘学中、张跃飞外,另外16名自然人股东(洪春玲、梁建武、周勇、毛文波、宋文豪、肖明泽、夏丰收、杜柏林、孔令杰、朱勇、黄成英、焦军、李顺兰、王裕满、李建基、王喜民)亦从公司退出,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0.5%的股权亦由参与改制的26名员工承接。
为方便办理工商登记,参与改制的26名职工一致推举杜蘅、余立新、崔定金、刘学中、孙小鸥、付强、张跃飞等七人代表该26名参与改制的职工受让并持有上述股权。
2004年11月30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9%股权转让给上海隆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68.5%股权转让给余立新、杜蘅、崔定金、孙小鸥、刘学中(具体转让比例详见下表);同意洪春玲、梁建武、周勇、毛文波、宋文豪、肖明泽、夏丰收、杜柏林、孔令杰、朱勇、黄成英、焦军、李顺兰、王裕满、李建基、王喜民将各自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付强、孙小鸥、张跃飞(具体转让比例详见下表)。
2004年12月1日,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隆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余立新、杜蘅、崔定金、孙小鸥、刘学中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持公司19%股权转让给上海隆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68.5%股权转让给余立新、杜蘅、崔定金、孙小鸥、刘学中。同日,洪春玲、梁建武、周勇、毛文波、宋文豪、肖明泽、夏丰收、杜柏林、孔令杰、朱勇、黄成英、焦军、李顺兰、王裕满、李建基、王喜民等16名自然人股东与付强、孙小鸥、张跃飞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合计持有的公司10.5%股权转让给付强、孙小鸥、张跃飞。
2004年12月30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06年11月21日股东第二次变动情况。
2006年10月31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下发《关于转让武汉江钻工程钻具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批复》,批复同意江汉石油管理局所属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隆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19%的股权转让给参加改制的职工;2006年11月15日,上海隆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余立新、杜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公司14%股权转让给余立新,将其所持公司5%股权转让给杜蘅。
2006年11月3日,刘学中与余立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公司1%股权(其中0.75%股权系代余德锋持有)转让给余立新。
2006年11月21日,崔定金和张跃飞分别与杜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所持公司1.75%和0.75%的股权转让给杜蘅。
2006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上海隆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的转让价格转让19%的股权给余立新、杜蘅;其他自然人刘学中、张跃飞、崔定金将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杜蘅、余立新。
2006年11月30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后,实际股东由28名减少至26名,名义股东由8名减少至6名。
(3)2012年4月20日股东第三次变动情况。
201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张跃飞将其所持公司5.75%股权(其中1.5%系代职东文持有)转让给焦军。同日,张跃飞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与焦军签订《出资转让协议》。
2012年4月20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2年5月股东第四次变动情况。
2012年5月15日和2012年5月27日,宛青山和丘英明先后从公司退出,各自持有的1.125%和2.625%的股权分别由崔定金和余立新受让。
(5)2015年8月实收资本第一次增资情况。
为解除股东间代持关系,公司全体实际股东一致决定,由公司的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按1元/股出资的价格非等比例对公司进行增资,以还原各隐名股东在公司的实际股权比例。
股东余立新与诸珊梅合伙设立的武汉财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174.4万元。
另外,为对公司部分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全体实际股东同意周超等17名员工亦按1元/股出资的价格对公司增资。
2015年8月,根据《武汉江钻工程钻具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0万变更为1,600.00万元。
2015年8月4日,湖北春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鄂春会[2015]验字8-0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8月4日止,江钻有限已收到余立新、杜蘅、付强、徐静松、李建钢、职东文、唐莉梅、焦军、周勇、孙小鸥、王志友、曾伟华、周保军、余德锋、周超、王奇克、周立新、陈少东、诸珊梅、梁建武、周振耕、王江涛、顾新禄、孙洪海、祝磊、张中心、苏晓静、周宏、蔡文、陈健、付瑞、张子元、崔军保、田兵、杨章华、徐修军、安玉辉、卢高旭、冯宇、武汉财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00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通过本次清理和规范,公司的股东变更为40个自然人和1个合伙企业,共41名股东。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东间的股权代持消除,不再存在委托持股情形。2015年8月17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在武汉工商局东湖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
(5)2015年8月15日股东第五次变动情况。
201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崔定金将其持有的公司1.875%的股权(共计30万元出资)转让给职东文,将其持有的公司2.1875%的股权(共计35万元出资)转让给诸珊梅。同日,崔定金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与职东文、诸珊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9月14日,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5年10月15日股东第六次变动情况。
根据发起人于2015年10月13日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及章程(草案)的规定,由武汉江钻工程钻具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武汉江钻工程钻具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5年8月31日止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570号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0.654530744的比例折股为2,400.00万股份(每股面值1元),将武汉江钻工程钻具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武汉江钻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报告文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750572号的验资报告。
2016年3月25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挂牌函,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转系统函〔2016〕2398号)。
2020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1,4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50元。截至2020年5月14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付强、唐莉梅、徐静松、余立新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0,500,000.00元,其中:付强实际缴纳货币出资额人民币375,000.00元,认购股份50,000股;唐莉梅实际缴纳货币出资额人民币375,000.00元,认购股份50,000股;徐静松实际缴纳货币出资额人民币375,000.00元,认购股份50,000股;余立新实际缴纳货币出资额人民币9,375,000.00元,认购股份1,250,000股;本次增资计入股本人民币1,400,000.00元,余额人民币9,1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勤信验字【2020】第0026号的《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20年6月4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事宜。
经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扩股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4,732.71万元,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0073106629X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000,000股并在北交所上市。2022年9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41次审议会议,同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文件《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22]258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2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19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039,629.2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78,760,370.71元,其中计入股本14,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64,760,370.71元,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66号验资报告审验。2022年12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下发文件《关于同意武汉恒立工程钻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3号),同意公司股票上市,2022年12月8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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