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科技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xiang Huaxi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河南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专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xxhuaxi.com
主营业务:打捆机、玉米割台等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玉米籽粒收获割台 、打捆包膜一体机 、秸秆揉搓机 、方型打捆机 、花生摘果机 、秸秆方型打捆机单/双粉碎
控股股东:孟家毅 (持有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2.58%)
实际控制人:李树秀、孟家毅 (持有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07、22.58%)
最终控制人:李树秀、孟家毅 (持有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6.07、22.58%)
董事长:孟家毅
董 秘:史守义
法人代表:景建群
总 经 理:景建群
注册资金:5652.4万元
员工人数:205
电 话:86-0373-2087888
传 真:86-0373-4567188
邮 编:453800
办公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西工区花庄村南二号公路北侧
公司简介:
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打捆机、玉米割台等农业机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玉米籽粒收获割台、打捆包膜一体机、玉米收获机等。公司为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8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8-03-07
发行数量:1400.00万股
发行价格:6.60元
上市日期:2023-04-06
发行市盈率:13.9600倍
预计募资:8071.87万元
首日开盘价:6.66元
发行中签率:1.99%
实际募资:9240万元
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
2008年3月,新乡市花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由孟芊登记设立。有限公司组建时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2008年1月18日,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新工商)登记私名预核字[2008]第00013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新乡市花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008年3月3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决定通过公司章程,并委派孟芊为执行董事、委派李孟阳为监事。根据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孟芊为法定代表人。
2008年3月6日,经河南双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豫双会验字(2008)第4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8年3月6日,有限公司设立出资已全部缴足。
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孟芊缴纳的100万元出资系代孟庆纪出资并持有。
(二)有限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09年9月25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1010万元,于2009年10月14日前缴足,同时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玉米联合收割机、高低压电器制造销售、普通零部件加工、农业收获机械、畜牧养殖机械,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09年10月14日,河南双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豫双会验字(2009)第34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9年10月14日,有限公司新增货币出资910.00万元已缴足,有限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1,010.00万元。
股东孟芊本次缴纳的910万元新增出资系代孟庆纪出资并持有。
(三)有限公司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1年5月3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决定注册资本由1,010.00万元增加到2,000.00万元,于2011年6月1日前缴足,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11年6月1日,河南双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豫双会验字(2011)第17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6月1日,有限公司新增货币出资990.00万元已缴足,有限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
股东孟芊本次缴纳的990万元新增出资系代孟庆纪出资并持有。
(四)有限公司股东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8月7日,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孟芊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李树秀,股权转让于2012年8月15日完成,并制定新的《公司章程》。
同日,孟芊与李树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东孟芊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2,0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李树秀。
2012年8月15日,有限公司股东李树秀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委派李树秀为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委派李孟阳为公司监事。
2012年9月26日,获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实了上述股权转让,并于2012年9月30日办理了变更登记归档。
本次股权转让受让人李树秀持有的2,000.00万元出资额同样系代孟庆纪持有。
(五)有限公司股东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6年4月21日,有限公司股东李树秀作出股东决定,李树秀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份2,000.00万元转让给孟凡伟,李树秀辞去执行董事职务,不再任法定代表人,李孟阳辞去监事职务。
2016年4月21日,李树秀与孟凡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树秀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2,000.00万元全部转让给孟凡伟。
2016年4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决议通过新的《公司章程》,选举孟凡伟为执行董事,委派李孟阳为监事,聘任景建群为公司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并同意变更注册资本为2,0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景建群以货币形式出资,于2016年4月30日前缴足。
2016年4月22日,河南双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豫双会验字(2016)第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4月22日,有限公司新增货币出资10.00万元已缴足,有限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2,010.00万元。
2016年4月22日,获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项,并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限公司股权代持情况得以解除。
(六)有限公司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7年4月26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211.00万元,股东变更为孟凡伟、景建群和新乡市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股东新乡市众汇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形式出资311.55万元,于2017年4月28日缴足,占出资比例为9.09%,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7年4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C验字(2017)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4月28日,有限公司已收到众汇科技以货币缴入的出资款3,115,500元人民币,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010,000元人民币,其余1,105,500计入资本公积,有限公司实收注册资本为2,211.00万元。
(七)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7年6月21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按截至2017年4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7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出具了亚会B审字(2017)165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4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9,456,995.61元。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亚评报字【2017】137号《新乡市花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实施股份制改制涉及的净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确认在评估基准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3,432.78万元。
2017年6月27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就股份公司发起人、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名称、住所地、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股份总额、股份类别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发起人协议书》还明确约定了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事项。
2017年6月27日,有限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
2017年7月8日,股份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选举股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并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7年7月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7)0200号《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7月8日止,股份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股东以审计后净资产出资,股本为2,211万元,余额7,346,995.61元计入资本公积。”
(八)股份公司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17年7月25日,股份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一致同意决定:公司将注册资本由2,211万元增加为2,806万元;增加部分由新股东张安兴以货币方式出资595万元,出资完成后张安兴持股比例为21.20%,出资于2017年8月4日到位。
本次增资的增发价格依据公司增资时点的经营状况并通过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为1.68元/股。本次增发总价款为999.60万元,其中59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04.6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8月4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B验字(2017)022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7年8月5日,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本:人民币4,252.40万元,法定代表人:景建群,实际控制人:孟凡伟,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西工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252.40万元,公司股本:人民币4,252.40万元,法定代表人:景建群,实际控制人:孟家毅和李树秀。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西工区。
2023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乡市花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4月6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股票挂牌交易。本次发行股份为1400万股(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本由4,252.4万股变更为5,652.4万股,截至年报报告披露日,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652.40万元,公司股本:人民币5,652.40万元,法定代表人:景建群,实际控制人:孟家毅和李树秀。注册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西工区。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