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 Dong Hong Ming Intelligent Joint Stock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专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dghongming.com
主营业务:包装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HM-ZD6418系列 、HM-ZD6435系列 、HM-ZD350系列 、HM-ZD2418系列 、HM-ZD600系列 、HM-ZD240 系列等制盒设备 、HM-ZX1310系列 、HM-YL1314系列等纸浆模塑成型设备 、压泡机 、上糊机 、贴角机 、开槽机 、成型机等
控股股东:金健、蔡铁辉 (持有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25、28.88%)
实际控制人:金健、蔡铁辉 (持有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25、28.88%)
最终控制人:金健、蔡铁辉 (持有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25、28.88%)
董事长:金健
董 秘:曾晴
法人代表:金健
总 经 理:金健
注册资金:5000万元
员工人数:457
电 话:86-0769-22187143
传 真:86-0769-22187699
邮 编:523128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142号
公司简介: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商,主营产品包括HM-ZD6418系列、HM-ZD6435系列、HM-ZD350系列、HM-ZD2418系列、HM-ZD600系列、HM-ZD240系列等制盒设备、HM-ZX1310系列、HM-YL1314系列等纸浆模塑成型设备、压泡机、上糊机、贴角机、开槽机、成型机。公司曾荣获“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6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2-11-12
发行数量:1250.00万股
发行价格:40.50元
上市日期:2022-12-30
发行市盈率:33.0000倍
预计募资:4.28亿元
首日开盘价:41.58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5.06亿元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鸿铭有限设立于2002年11月12日,是由金健和蔡铁辉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鸿铭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中金健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蔡铁辉以货币资金出资10万元。
2002年10月8日,东莞市正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东正所验字(2002)083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出资有效。2002年11月12日,鸿铭有限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领取了注册号为441900201194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由鸿铭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12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鸿铭有限以截至2016年9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天健深审〔2016〕1020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按照3.5612:1的比例折成37,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96,044,741.97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验〔2016〕3-173号”《验资报告》,对鸿铭股份设立的出资进行了审验。2016年12月29日,公司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44488299W的《营业执照》。
三、改制相关的审计、验资、评估事项
2016年11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截至2016年9月30日鸿铭有限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深审〔2016〕1020号”《审计报告》。经审计,鸿铭有限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133,544,741.97元。
2016年11月18日,国众联对鸿铭有限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净资产在2016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6]第2-1028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鸿铭有限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值为136,239,200元,评估增值率2.02%。
2016年12月20日,经股东会决议,鸿铭有限以截至2016年9月30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的“天健深审〔2016〕1020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按照3.5612:1的比例折成37,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净资产96,044,741.97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12月2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3-17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12月21日止,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鸿铭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133,544,741.97元。根据公司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37,500,000元,资本公积96,044,741.97元。
2020年3月10日,致同出具了《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对股改基准日净资产影响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332ZA2254号)。本次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是鸿铭有限改制时将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分期摊销确认收入,与会计准则不符。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属于机械制造企业,应根据相关政策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未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致同对鸿铭有限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进行调整,对收到与收益相关且对企业已发生事项的政府补助,在收到时一次性确认营业外收入并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补提。调整后,公司净资产为134,092,916.94元,调整后的专项储备为4,139,043.35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129,953,873.59元。
2020年3月10日,国众联出具了《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追溯性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0]第2-0143号)。经评估,截至2016年9月30日,鸿铭有限的资产总额账面值17,421.01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4,011.72万元,净资产账面值13,409.29万元,评估值13,816.63万元。
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差错更正及追溯性资产评估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3月2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改差错更正及追溯性资产评估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0年4月10日,致同出具《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复核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332ZA3093号),对公司2016年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前后的历次验资报告进行了专项复核。经复核,调整后的净资产为134,092,916.94元,调整后的专项储备为4,139,043.35元,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为129,953,873.59元。其中折为股本37,500,000.00股,计入资本公积92,453,873.59元,专项储备4,139,043.35元仍计入专项储备。
四、发行人整体变更后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公司系由鸿铭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鸿铭有限的所有资产、业务和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整体承继,资产产权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五、发行人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代持形成过程及原因
2016年9月18日,鸿铭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鸿铭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0,000元增至11,764,704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袁晓强、代飞翔、王白昭三人认购。代飞翔向公司投资人民币5,294,110元,其中529,411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4,764,699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王白昭向公司投资人民币5,294,110元,其中529,411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4,764,699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袁晓强向公司投资人民币7,058,820元,其中705,882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6,352,938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金健、蔡铁辉持有鸿铭有限100%的股权,为使股权分布合理,达到鸿铭有限股权相对分散的目的,金健、蔡铁辉委托王白昭、代飞翔代为持有鸿铭有限合计9%的股权。代飞翔系金健母亲胞妹之子,本次增资代飞翔的全部出资来自于金健、蔡铁辉,增资后其所持股权全部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王白昭系蔡铁辉胞兄蔡范虎长子之配偶,本次增资王白昭的全部出资来自于金健、蔡铁辉,王白昭所持股权全部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
(二)股权代持解除过程
2016年12月16日,鸿铭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代飞翔将其持有的公司4.5%的股权以18,899,972.70元的价格转让给裕同科技,其他4位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代飞翔与裕同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为金健、蔡铁辉所控制的4.5%公司股权转让给裕同科技,同时代飞翔与金健、蔡铁辉关于公司股权的代持关系解除。
2018年4月27日,王白昭与灏德祺颂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向灏德祺颂转让其持有的4.5%公司股份,由于王白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灏德祺颂为金健、蔡铁辉控制的企业,此次股份转让的价款与王白昭增资时金额相同,为5,294,110元。本次股份转让后,王白昭与金健、蔡铁辉关于公司股份的代持关系解除。
2020年4月3日,金健、蔡铁辉、代飞翔和王白昭出具《确认函》,对上述代持的形成及解除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承诺。
金健、蔡铁辉承诺:“1.本确认函所载内容为被代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和欺诈情形;
2.被代持人除指示代飞翔、王白昭代为持有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外,被代持人未委托他人代为持有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
被代持人所实际持有的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财认购。代飞翔向公司投资人民币5,294,110元,其中529,411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4,764,699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王白昭向公司投资人民币5,294,110元,其中529,411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4,764,699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袁晓强向公司投资人民币7,058,820元,其中705,882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6,352,938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金健、蔡铁辉持有鸿铭有限100%的股权,为使股权分布合理,达到鸿铭有限股权相对分散的目的,金健、蔡铁辉委托王白昭、代飞翔代为持有鸿铭有限合计9%的股权。代飞翔系金健母亲胞妹之子,本次增资代飞翔的全部出资来自于金健、蔡铁辉,增资后其所持股权全部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王白昭系蔡铁辉胞兄蔡范虎长子之配偶,本次增资王白昭的全部出资来自于金健、蔡铁辉,王白昭所持股权全部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
(二)股权代持解除过程
2016年12月16日,鸿铭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代飞翔将其持有的公司4.5%的股权以18,899,972.70元的价格转让给裕同科技,其他4位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代飞翔与裕同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为金健、蔡铁辉所控制的4.5%公司股权转让给裕同科技,同时代飞翔与金健、蔡铁辉关于公司股权的代持关系解除。
2018年4月27日,王白昭与灏德祺颂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向灏德祺颂转让其持有的4.5%公司股份,由于王白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灏德祺颂为金健、蔡铁辉控制的企业,此次股份转让的价款与王白昭增资时金额相同,为5,294,110元。本次股份转让后,王白昭与金健、蔡铁辉关于公司股份的代持关系解除。
2020年4月3日,金健、蔡铁辉、代飞翔和王白昭出具《确认函》,对上述代持的形成及解除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承诺。
金健、蔡铁辉承诺:“1.本确认函所载内容为被代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和欺诈情形;
2.被代持人除指示代飞翔、王白昭代为持有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外,被代持人未委托他人代为持有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
被代持人所实际持有的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财认购。代飞翔向公司投资人民币5,294,110元,其中529,411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4,764,699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王白昭向公司投资人民币5,294,110元,其中529,411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4,764,699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袁晓强向公司投资人民币7,058,820元,其中705,882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6,352,938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前,金健、蔡铁辉持有鸿铭有限100%的股权,为使股权分布合理,达到鸿铭有限股权相对分散的目的,金健、蔡铁辉委托王白昭、代飞翔代为持有鸿铭有限合计9%的股权。代飞翔系金健母亲胞妹之子,本次增资代飞翔的全部出资来自于金健、蔡铁辉,增资后其所持股权全部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王白昭系蔡铁辉胞兄蔡范虎长子之配偶,本次增资王白昭的全部出资来自于金健、蔡铁辉,王白昭所持股权全部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
(二)股权代持解除过程
2016年12月16日,鸿铭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代飞翔将其持有的公司4.5%的股权以18,899,972.70元的价格转让给裕同科技,其他4位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代飞翔与裕同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本次股权转让的实质为金健、蔡铁辉所控制的4.5%公司股权转让给裕同科技,同时代飞翔与金健、蔡铁辉关于公司股权的代持关系解除。
2018年4月27日,王白昭与灏德祺颂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向灏德祺颂转让其持有的4.5%公司股份,由于王白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灏德祺颂为金健、蔡铁辉控制的企业,此次股份转让的价款与王白昭增资时金额相同,为5,294,110元。本次股份转让后,王白昭与金健、蔡铁辉关于公司股份的代持关系解除。
2020年4月3日,金健、蔡铁辉、代飞翔和王白昭出具《确认函》,对上述代持的形成及解除进行了确认并出具了承诺。
金健、蔡铁辉承诺:“1.本确认函所载内容为被代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和欺诈情形;
2.被代持人除指示代飞翔、王白昭代为持有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外,被代持人未委托他人代为持有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
被代持人所实际持有的鸿铭有限股权/鸿铭股份股份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财产权,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
3.就鸿铭有限/鸿铭股份历史上的实际出资人与工商登记股东不一致的情形,被代持人知晓并确认与代飞翔、王白昭、鸿铭有限/鸿铭股份以及鸿铭有限/鸿铭股份的其他登记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也不会提出有关鸿铭有限/鸿铭股份的股权/股份的任何异议、索赔或权利主张。”
代飞翔、王白昭承诺:“1.本确认函所载内容为代持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和欺诈情形;
2.代持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鸿铭有限/鸿铭股份的股权/股份,其实际所有人为金健、蔡铁辉,金健、蔡铁辉对该部分股权/股份拥有合法有效的完整所有权与处置权。代持人代金健、蔡铁辉持有该部分股权/股份不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财产权,金健、蔡铁辉实际持有该部分股权/股份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
3.就鸿铭有限/鸿铭股份历史上的实际出资人与工商登记股东不一致的情形,代持人知晓并确认与金健、蔡铁辉、鸿铭有限/鸿铭股份以及鸿铭有限/鸿铭股份的其他登记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也不会提出有关鸿铭有限/鸿铭股份的股权/股份的任何异议、索赔或权利主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代持均已完全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历史股权变动中存在的代持瑕疵已得到弥补,不存在纠纷或处罚风险,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44488299W的营业执照,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证券简称及代码为鸿铭股份301105。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总股本为5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