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腾精工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Kaiteng Jinggong Gravure Cylinder Co.,Ltd.
所属地域:北京市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专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ktjg.com.cn
主营业务:印刷行业中凹印印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包装版 、烟包版 、特种版
控股股东:北京凯腾精达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6.72%)
实际控制人:李京、李文田、李楠 (持有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70、12.18、3.94%)
最终控制人:李京、李文田、李楠 (持有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8.70、12.18、3.94%)
董事长:李文田
董 秘:李保森
法人代表:李文田
总 经 理:李京
注册资金:1.44亿元
员工人数:1066
电 话:86-010-67970103
传 真:86-010-67996941
邮 编:100070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1号1幢18层18C1室
公司简介:
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刷行业中重要耗材凹印印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凹印印版,按照应用场合的不同,划分为包装版、烟包版、特种版及其他四大类。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印刷印版行业的知名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7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3-09-27
发行数量:1299.00万股
发行价格:3.60元
上市日期:2021-08-06
发行市盈率:16.1800倍
预计募资:4300万元
首日开盘价:3.88元
发行中签率:0.37%
实际募资:4676.4万元
主承销商: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的设立
2003年3月6日,北京市公司行政管理局向有限公司核发了(京)企名预核(内)字(2003)第1091482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北京南风精工制版有限公司”,该名称保留期6个月。
2003年9月27日,有限公司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册号为110000161767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朱安乐,经营范围:制造及销售印刷制版设备、印刷制版工具及原辅材料。(其中制造项需要取得专项审批之后,方可经营)。
(1)关于精佳园和职工持股会对有限公司的出资
有限公司出资人之一精佳园系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民政局。2002年11月,精佳园出具了《北京市精佳园机械厂改制重组方案》,在保留精佳园的前提下,从现有的资产及负债中剥离部分经营性资产(包括对一级子公司凹印制版厂和精工华晖的长期投资)及负债进行出资,并根据京政办发(2001)36号文规定,将经评估后的净资产的一部分奖励给有贡献者,剩余部分由精佳园出资,与其他社会法人共同组建有限公司。精佳园下属子公司精工凹印和精工华晖均进入新的有限公司,子公司中符合奖励条件的人员进入有限公司。另查,子公司精工凹印和精工华晖下设六家二级子公司,分别为北京南风精工模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鹤山精工、山东精工、天津精工、长沙精达和黄山精工。
2002年5月15日,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对精佳园出具《关于北京市精佳园机械厂进行资产评估及改制的批复》。
2002年7月29日,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风审字(2002)第014号《审计报告》,对精佳园2002年5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1995年至2001年年度损益表及2002年1月至5月的合并损益表进行了审计。
2003年6月20日,统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统信评报字(2002)第2038号《北京市精佳园机械厂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9月30日。2003年8月,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和北京市财政局同意对上述评估报告进行备案。此外,2003年3月25日,精佳园作出了《经营性增值奖励方案》,决定对李文田等81人进行奖励分配并按比例进行现金出资。
2003年4月7日,北京市财政局向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出具函件,确认其所属精佳园自1995年1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因经营性原因所产生的净资产增加额47,093,548.55元。
2003年4月10日,精佳园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通过《改制重组方案》和《经营性净增量奖励方案》。
2003年6月23日,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市精佳园机械厂改制方案的批复》,同意精佳园进行部分改制,以经评估后的部分净资产与南风化工、精瑞德、职工持股会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南风精工制版有限公司。确认精佳园经评估后的部分资产为98,418,216.91元,部分负债为55,000,000元,部分净资产为43,418,216,91元。确认精佳园因经营性原因所产生的净资产增加额47,093,548.55元,并同意将增值部分按27.605%的比例折成股份奖励有贡献者,奖励金额为13,000,200.00元,被奖励人员另以货币出资1,581,783.09元,合计14,581,983.09元,作为职工持股会对有限公司的出资。同意精佳园扣除奖励的13,000,200.00元后的剩余净资产30,418,016.91元作为对有限公司的出资。同意南风化工和精瑞德对有限公司拥有的3,200万和2,300万元债权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作为对有限公司的投资。未进行评估的资产仍作为国有资产继续保留在精佳园。另2003年9月22日,北京市财政局对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的函》进行复函,鉴于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没有市政府的“授权”,建议可为“代行”出资人权利,“过渡期间”享有与其他总公司一样的指导、督促所属企业改组、改制的职权。
2003年7月25日,经北京市民政局核准职工持股会成立并取得京民社证字第001330号《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职工持股会的法定代表人李文田,活动资金壹仟肆佰伍拾捌万壹仟玖佰捌拾叁元玖分。2003年7月8日,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正风验字(2003)第025号《验资报告》,证明李文田等81名自然人以货币出资1,581,783.09元,以净资产分配转入方式出资13,000,200.00元。根据职工持股会的章程规定,职工持股会的资金仅限于向本公司投资。
(2)关于精瑞德和南风化工对有限公司的出资
2002年5月10日,精瑞德召开股东会,同意精瑞德将其对精佳园机械厂的2300万元债权转为对有限公司的股权。
2002年7月30日,南风化工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其对精佳园的3,200万元债权转为对有限公司的股权。
2003年1月1日,南风化工向精工华晖出具书面说明文件,其投资给有限公司的预付款5,500万元,其中3200万元作为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款,其余2,300万元同意转借给精瑞德。另经核查,因拟设立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职工持股会审批较为漫长,南风化工将55,000,000.00元款项打至精佳园之子公司精工华晖,其中3,200万元用于对有限公司的出资,另外2,300万元借给精瑞德,精瑞德以其对有限公司进行出资,故精佳园转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中包括南风化工的投资款3,200万元及精瑞德的投资款2,300万元。
(3)有限公司设立时的验资及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经核查,2003年9月22日,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风验字[2003]第040号《验资报告》,对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进行验证。此次净资产及债转股财产转移经北京华夏正风会计师事务所2004年3月26日出具的正风审核字【2004】第013号《财产转移审计报告》进行了验证,截至2003年11月30日,非货币出资98,418,216.91元已全部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2、有限公司的历次股权变更
(1)2004年10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年12月10日,南风化工与盐化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南风化工将其持有有限公司的32%的股权转让给盐化局,转让价款为3,200万元。
2004年9月20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股东南风化工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盐化局,转让价款为32,000,000.00元,精佳园、精瑞德、职工持股会放弃优先受让权。
盐化局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系南风化工的第一大股东,南风化工系盐化局的成员企业。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于1996年9月11日作出《关于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指导意见》的指示,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后,确定集团公司与成员企业间的母子公司产权关系,即集团公司作为成员企业的出资者,依法对子公司行使选择管理者、重大决策、资产收益等权利。企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内容包括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子公司的产权变动和重大资产处置等。1996年11月26日,山西省运城地区行政公署对行署国有资产管理局作出了运署函(1996)18号《运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盐化局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批复》,同意对盐化局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据此,盐化局作为南风化工的集团公司有权处置子公司南风化工的资产,并收购南风化工持有有限公司的股权。
2004年10月18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
(2)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年3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一致同意股东盐化局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转让给凯腾科技,转让价款为32,000,000.00元。
2007年7月14日,盐化局与凯腾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盐化局同意将其持有的32%的股权即3,200万元出资以3,200万元转让给凯腾科技。
2007年7月15日,经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变更公司名称,由“北京南风精工制版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
运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9月12日出具运国资函【2007】50号《关于运城盐化局转让退出所持北京南风精工制版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运城盐化局将持有北京南风精工制版有限公司股权以3,200万元价格退出,转让给凯腾科技。
2007年6月27日,公司取得(京)企名预核(内)变字(2007)第12602053号《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有限公司名称为“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
(3)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年6月2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原股东一致同意精佳园将其持有的30.42%股份对外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008年6月6日,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出具京民公审函(2008)38号《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关于北京市精佳园机械厂转让所持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同意精佳园转让有限公司股权。
2008年8月5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对北京凯腾精工制版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
本次股权转让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2008年8月29日,精佳园与凯腾隆达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凯腾精工30.42%股权成交价格为3,670.74万元,交易价格参考中元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元评报字【2008】34号《资产评估报告》。
2008年9月8日,精佳园、凯腾隆达和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股权转让交割责任的声明》,鉴于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期间只产生了一个意向受让方,转受让双方实行场外交割。
2008年10月16日,有限公司新股东召开股东会,同意北京凯腾隆达投资有限公司(精瑞德更名后)购买北京市精佳园机械厂持有的凯腾精工全部30.42%股权,转让价款为3670.74万元。
(4)2016年5月第一次减资
2016年4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减少职工持股会所出资14,581,983.09元,减资完成后职工持股会退出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5,418,016.91元人民币。股东一致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16年4月8日,有限公司在北京晨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
2016年5月26日,有限公司出具情况说明: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完毕,无担保。
2016年10月9日,北京中责华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中责华任验资(2016)103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有限公司减少了出资1458.198309万元,其中减少职工持股会1458.198309万元。
2016年5月26日,丰台工商局核准了本次变更。
(5)第四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6年9月19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原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吸收新投资者入股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股权转让各方均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原股东凯腾科技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37.46%股权转让给精达合伙,凯腾隆达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2.54%股权转让给高少成等12名新股东。
此外,股东会同意增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7,412,122.49元,新增的21,994,105.58元分别由李楠等37名新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均为货币。
2016年10月15日,北京中责华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责华任验字[2016]103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9月29日,贵公司已收到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21,994,105.58元(人民币贰仟壹佰玖拾玖万肆仟壹佰零伍元伍角捌分),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
3、整体变更
2016年11月12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准审字【2016】2049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6,989,454.96元。
2016年11月13日,中科华评估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6】第216号”《评估报告书》,经评估,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为22,052.53万元。
2016年11月14日,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基准日为2016年9月30日。全体股东同意以不高于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107,412,126股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7,412,126.00元。
2016年11月14日,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作为公司的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就拟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名称、宗旨、经营范围、出资方式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
2016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章程》等议案。选举李文田、李京、姚少锋、李保森、梁晓鹏(LIANG XIAO-PENG)为公司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选举肖国栋、高国昌为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呼桂香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2016年12月2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213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截至2016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116,989,454.96元为基准,折合成股份107,412,126股,超出部分人民币9,577,328.96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系由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而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1日,丰台工商局核准了此次整体变更,并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履行程序、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程序完备且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和潜在法律风险。
4、股份公司成立后的股权结构变化
(1)2016年12月股份发行
2016年12月23日,股份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发行新股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一系列议案,公司决定向程保军等41名自然人定向发行15,993,334股,每股价格1元,均为普通股,共增加注册资本15,993,334.00元。
2017年1月4日,丰台工商局核准了公司本次股份发行(增资)。
2017年1月13日,北京中责华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中责华任验字[2017]100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增资)进行了验资。
此次增资41名自然人认购者中有10名系公司员工。经主办券商、律师的核查,除10名公司员工外,无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认为此次增资于2017年1月完成,作为股份支付处理的32.64万元,应记入2017年管理费用。
2017年4月28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464号),同意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自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之日起,本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2019年3月15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北京凯腾精工制版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不超过750万股,实际发行7,295,000.00股。
本次新增股本金额7,295,000.00元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9]3002号验资报告。
挂牌后,公司有部分股权转让,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量为130,700,4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8,837,193.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60.3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1,863,267.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39.68%)。
挂牌后,公司有部分股权转让,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份总量为130,700,4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8,837,193.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60.3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1,863,267.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39.6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量为143,690,46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9,663,827.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55.4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4,026,633.00股,占总股份比例为44.56%)。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