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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瑞技术公司资料


强瑞技术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Qiangrui Precision 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广东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专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qiangruivip.com
主营业务:从事工装和检测用治具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屏幕测试点胶周转夹具 、车载夹具 、BTB压合夹具 、气密性测试夹具 、电池盖保压夹具 、TP背胶压合夹具 、锁螺丝夹具 、TP保护膜半自动化贴合夹具 、归一化通用可调测试夹具 、单工位气密性测试设备 、转盘式气密性测试设备 、成品气密性测试设备 、全自动OTP烧录设备 、OIS摄像头防抖测试设备 、整机摄像头近焦SFR测试装备 、MCU老化设备 、SMT-AB面下料机 、软板入框机 、BE自动组装设备 、Coppertape贴装设备 、PSA贴装钢片组装自动化线 、液冷机柜保压测试装备 、液冷机柜注液测试装备 、液冷机柜排水烘干注氮装备 、汽车多媒体域控制器主板烧录设备
控股股东:深圳市强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8.50%)
实际控制人:尹高斌、刘刚 (持有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02、26.57%)
最终控制人:尹高斌、刘刚 (持有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8.02、26.57%)
董事长:尹高斌

董  秘:游向阳

法人代表:尹高斌
总 经 理:刘刚

注册资金:7388.66万元

员工人数:930
电  话:86-0755-21005172

传  真:86-0755-21005172

邮 编:518109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坑径社区五和大道308号C栋厂房1层至5层
公司简介: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装和检测用治具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实现自动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和良品率的治具及设备产品。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治具和设备两大类,根据功能不同,公司生产的治具产品可细分为工装治具和检测治具;设备产品可分为工装设备和检测设备。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5-08-30

发行数量:1847.17万股

发行价格:29.82元
上市日期:2021-11-10

发行市盈率:38.0000倍

预计募资:4.93亿元
首日开盘价:38.00元

发行中签率:0.01%

实际募资:5.51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前身强瑞有限的设立情况
  发行人前身强瑞有限成立于2005年8月30日,由自然人尹高斌、刘刚、黄卫林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尹高斌出资16.50万元,占比33.00%,刘刚出资16.00万元,占比32.00%,黄卫林出资17.50万元,占比35.00%。
  2005年8月24日,深圳法威会计师事务所对强瑞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的缴纳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编号为深法威验字[2005]第991号《验资报告》。经验证,截至2005年8月24日,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尹高斌以现金出资16.50万元,刘刚以现金出资16.00万元,黄卫林以现金出资17.50万元。2005年8月30日,强瑞有限取得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现改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2187340)。
  (二)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2019年6月12日,强瑞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强瑞有限以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29231号《审计报告》审计的净资产107,625,720.85元为基数,按1:0.4646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50,000,000股,余额57,625,720.85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天职国际对强瑞技术设立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0206号《验资报告》)。2019年7月29日,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整体变更的变更登记,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8794710B)。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2017年1月,强瑞有限股权转让及增加注册资本
  2017年1月5日,强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股东尹高斌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50.50%股权(对应出资额277.75万元)以277.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强瑞控股;同意股东刘刚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49.50%股权(对应出资额272.25万元)以272.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强瑞控股;同意强瑞控股以现金950.00万元向强瑞有限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强瑞有限注册资本由550.00万元增加为1,500.00万元。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2017年1月11日,强瑞有限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7年1月13日,强瑞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经发行人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实际转让价格为1,600.00万元,尹高斌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50.50%股权(对应出资额277.75万元)以80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强瑞控股;刘刚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49.50%股权(对应出资额272.25万元)以79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强瑞控股。
  2、2017年1月,强瑞有限增加注册资本
  2017年1月16日,强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强瑞控股以现金550.00万元向强瑞有限增资,全部计入实收资本,强瑞有限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加为2,050.00万元;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17年1月16日,强瑞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3、2017年8月,强瑞有限股权转让
  2017年8月22日,强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股东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102.50万元)以2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强瑞投资;同意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2.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41.00万元)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肖辉;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7年8月22日,强瑞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4、2017年10月,强瑞有限股权转让
  2017年10月25日,强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股东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14.8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04.425万元)以304.4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刚;同意股东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15.1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10.575万元)以310.5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尹高斌;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7年10月25日,强瑞控股分别与尹高斌、刘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14.8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04.425万元)以59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刚;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15.15%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10.575万元)以60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尹高斌。经发行人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的实际转让价格与《股权转让协议书》描述一致。
  2017年10月26日,强瑞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5、2018年1月,强瑞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
  2018年1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新增股东唯瀚投资;同意唯瀚投资以现金875.00万元向强瑞有限增资,其中52.564万元计入实收资本,822.435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强瑞有限注册资本由2,050.00万元增加为2,102.564万元;同意股东刘刚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2.50%股权(对应出资额52.564万元)以87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唯瀚投资;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8年1月16日,强瑞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6、2019年2月,强瑞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
  2019年2月9日,强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新增股东毅达新烁;同意毅达新烁以现金2,000.00万元向强瑞有限增资,其中70.0855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929.914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强瑞有限注册资本由2,102.564万元增加为2,172.6495万元;同意股东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1.02564万元)以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毅达鑫海;同意股东尹高斌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1.02564万元)以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毅达鑫海;同意股东刘刚将其持有的强瑞有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1.02564万元)以6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毅达鑫海;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9年2月28日,强瑞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7、2019年4月,强瑞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权转让
  2019年4月26日,强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新增股东疌泉投资;同意疌泉投资以现金750.00万元向强瑞有限增资,其中21.946万元计入实收资本,728.05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强瑞有限注册资本由2,172.6495万元增加为2,194.5955万元;同意股东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1.946万元)以7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疌泉投资,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19年4月30日,强瑞有限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8、2019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9年5月25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9]29231号《审计报告》,截至2019年4月30日,强瑞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7,625,720.85元。
  2019年5月27日,根据沃克森出具的沃克森评报字[2019]第0708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9年4月30日,强瑞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5,050.69万元,评估增值率为39.84%,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2019年6月12日,强瑞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同意强瑞有限按照截至2019年4月30日经审计的107,625,720.85元净资产按照1:0.4646比例折股,整体变更为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股本为50,000,000.00元,剩余部分57,625,720.85元计入资本公积。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职工代表监事。
  2019年6月28日,天职国际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30206号《验资报告》,验证整体变更中以强瑞有限净资产出资的股份公司股本已全部到位。
  2019年6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2019年7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并对股份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8794710B。
  9、2019年9月,强瑞技术增加股本
  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增股东王逸;同意王逸以现金3,600.00万元向强瑞技术增资,其中235.6021万元计入股本,3,364.397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强瑞技术股本由5,000.00万元增加为5,235.6021万元;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9年9月25日,强瑞技术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10、2019年11月,强瑞技术增加股本
  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新增股东申觉中;同意申觉中以现金4,018.00万元向强瑞技术增资,其中262.9582万元计入股本,3,755.041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肖辉以现金656.00万元向强瑞技术增资,其中42.9319万元计入股本,613.068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强瑞技术股本由5,235.6021万元增加为5,541.4922万元;同时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
  2019年11月26日,强瑞技术就上述事项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背景、原因、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及定价公允性、价款支付、资金来源等情况
2017年10月,强瑞控股分别将强瑞有限15.15%、14.85%的股权转让给尹高斌、刘刚,此次股权转让实质上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刘刚将其间接持有的股权转为直接持有,暂未实际支付转让款项。经转让各方协商确认,相关款项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此次股权转让暂未实际支付转让款对发行人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均为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系各方平等协商确定,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况。
  (五)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实际股权转让价款不一致的情形
  2009年2月,黄卫林将其所持强瑞有限17.50%的股权转让给尹高斌、刘刚,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高于股东会决议约定价格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价格。就该次转让行为,尹高斌、刘刚及黄卫林出具了《确认函》,确认该次股权转让为三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被乘人之危的情形;三方未因该次股权转让产生任何争议和纠纷,该次股权转让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
  2017年1月,尹高斌、刘刚将其持有强瑞有限50.50%、49.50%的股权转让给强瑞控股。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高于股东会决议约定价格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价格。而强瑞控股的股东为尹高斌及刘刚,此次股权转让实质上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刘刚间的转让,且本次股权转让时强瑞有限不存在其他股东,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股权转让双方确认,此次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7年10月,强瑞控股将其持有强瑞有限14.85%、15.15%的股权转让给刘刚、尹高斌。股权转让的实际价格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价格相同,高于股东会决议约定价格。而强瑞控股的股东为尹高斌及刘刚,此次股权转让实质上为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尹高斌、刘刚将其间接持有的股权转为直接持有,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股权转让双方确认,此次股权转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所述,前述情形系股权转让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未对发行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未损害其他股东利益,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六)发行人历史上增资、股权转让构成股份支付的情况
  1、整体情况
  发行人共发生9次增资和7次股权转让。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中,仅有2017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构成股份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发行人历次增资、股权转让中,2017年8月第三次股权转让及2019年11月第九次增资为发行人职工入股,其中第三次股权转让的每出资额转让价格与同期投资者唯瀚成长转让价格存在差异,构成股份支付;第九次增资每出资额价格定价公允,不构成股份支付。
  2、股份支付费用确认及会计处理情况
  2017年8月,强瑞控股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2.00%的股权(对应出资41.00万元)以1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肖辉,每出资额转让价格与同期投资者唯瀚成长转让价格存在差异,按照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82.50万元。
  该次股份支付费用已计入2017年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七)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等过程中涉及到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缴纳所得税、发行人代扣代缴情况
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增资、分红、整体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缴纳的所得税均已缴纳或已办理缓交所得税备案,不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龙华区税务局已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无欠税证明》,确认截至2020年9月18日未发现尹高斌、刘刚有欠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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