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fei Taihe Intelligent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所属地域:安徽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专用设备
曾 用 名:泰禾光电
公司网址:www.chinataiho.com
主营业务:基于AI视觉识别的成套智能化装备和服务提供商。
产品名称:
智能农副食品分选装备 、智能矿石分选装备 、智能包装装备 、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装备
控股股东:许大红 (持有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87%)
实际控制人:许大红 (持有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87%)
最终控制人:许大红 (持有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0.87%)
董事长:许大红
董 秘:王常坤
法人代表:许大红
总 经 理:魏先彪
注册资金:1.83亿元
员工人数:984
电 话:86-0551-63751266;86-0551-68588870
传 真:86-0551-63751266
邮 编:230601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工业园拓展区玉兰大道66号
公司简介: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基于AI视觉识别的成套智能化装备和服务提供商,主要产品为智能检测分选装备、工业机器人及自动化成套装备和智能包装装备。公司已拥有近500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30多项省部级以上荣誉,被评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等。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4-12-10
发行数量:1899.00万股
发行价格:21.91元
上市日期:2017-03-21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3.68亿元
首日开盘价:26.29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4.16亿元
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设立于2004年12月10日的合肥桑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2007年7月18日,公司更名为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6月12日,泰禾有限整体变更为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004年12月,桑夏光电设立:
2004年12月,自然人许大红与陈万翠共同出资设立合肥桑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许大红出资45万元,陈万翠出资5万元。
本次出资经安徽中安会计师事务所于2004年12月6日出具的皖中事验字[2004]101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4年12月6日止,桑夏光电已收到全体股东投入的注册资本5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资金出资。
2004年12月10日,桑夏光电取得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40100202022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许大红。
桑夏光电设立时,为满足当时有效的《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须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要求,许大红委托陈万翠代为出资5万元,陈万翠出资资金实际由许大红支付。陈万翠出具了《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代持情况的确认函》,对上述事实予以了确认。
2、2005年10月,增资至300万元:
2005年10月10日,经桑夏光电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其中,许大红增资225万元,陈万翠增资25万元。
本次增资经合肥瑞丰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10月11日出具的合瑞会验字(2005)3-3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5年10月11日止,桑夏光电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5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05年10月17日,桑夏光电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过程中,陈万翠的新增出资25万元仍然系代许大红持有。陈万翠未实际增资,新增出资资金实际由许大红支付。陈万翠出具的《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代持情况的确认函》,对该事实进行了确认。因此,本次增资时许大红实际增资250万元,其中以个人名义增资225万元,委托陈万翠代为增资25万元。
3、2006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6年5月8日,经桑夏光电股东会决议通过,许大红与张守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许大红将其持有的桑夏光电3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守军。
2006年5月24日,桑夏光电就本次出资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张守军于2006年1月到桑夏光电担任销售部经理,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张守军由于资金紧张,经与许大红协商,暂缓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征得了许大红的同意。张守军出具的《确认函》对上述事实予以了确认,许大红也对上述事实进行了确认。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对上述股权转让过程进行了核查,访谈了股权转让与受让双方,认为: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张守军未支付对价,但是经过了转让方许大红的同意,因此,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
4、2007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及第二次股权转让:
由于个人原因,2007年6月,张守军决定从桑夏光电离职,同时决定向许大红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桑夏光电股权。2007年6月4日,桑夏光电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张守军将其持有的桑夏光电3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0%)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大红,同时公司名称由合肥桑夏光电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6月28日,张守军与许大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7年7月18日,泰禾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本次股权转让前,张守军尚未向许大红支付2006年5月股权转让的对价。因此,根据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许大红也无需向张守军支付对价。张守军出具了《确认函》,确认:由于其2006年5月受让许大红转让的桑夏光电出资时,其未向许大红支付对价,因此本次其向许大红转让桑夏光电的出资,许大红也无需向其支付对价。张守军同时在上述确认函中确认:“本人与许大红涉及的桑夏光电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本人今后也不会提出任何的异议、索赔或权利主张。”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对上述股权转让过程进行了核查,对股权转让与受让双方进行了访谈,认为: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受让方许大红未支付对价,是由于本次出资转让前,张守军尚未向许大红支付2006年5月转让出资的对价;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前后两次出资转让价款,双方均不支付;因此,本次许大红受让出资,虽未支付对价,但不影响股权转让行为的真实性。
5、2007年10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7年10月9日,经泰禾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许大红、陈万翠与合肥桑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美光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分别将各自持有的泰禾有限41%和10%的股权转让给桑美光电。
2007年10月23日,泰禾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由于桑美光电当时为许大红控股的企业,因此,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陈万翠向桑美光电转让出资,系股权代持清理行为。根据陈万翠出具的《关于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代持情况的确认函》,本次股权转让为其按照许大红的指示,将许大红委托其代为持有的泰禾有限(桑夏光电)全部3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桑美光电。陈万翠同时在上述确认函中确认“本人与许大红未就前述委托持股事宜签署书面文件,但本人对上述代持股权涉及的委托持有、权力行使、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不存在任何争议,本人今后也不会提出任何的异议、索赔或权利主张。”至此,泰禾有限及桑夏光电的股权代持问题得以清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对上述股权转让过程进行了核查,对许大红、陈万翠进行了访谈,确认桑夏光电与泰禾有限的股权代持关系得到了彻底解决。
6、2010年7月,增资至381.78万元:
2010年6月28日,经泰禾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元增加至381.78万元,由董宁、唐麟、颜天信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经安徽一通源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7月9日出具的安徽一通源会验字[2010]012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7月8日止,泰禾有限已经收到董宁、唐麟、颜天信缴纳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81.78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10年7月19日,泰禾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7、2011年5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4月18日,桑美光电分别与许大红、钟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董宁与唐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同日,泰禾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转让方案。
2011年5月11日,泰禾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桑美光电当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大红书面确认,其对桑美光电本次将泰禾有限的出资转让给许大红、钟涛无异议,股权转让款已经支付完毕,本次出资转让行为真实有效。
董宁出具了书面确认文件:其知悉泰禾光电拟引进投资者并在国内A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计划,其与唐麟之间的泰禾光电股权转让事宜真实、有效,符合其本人的真实意思,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今后也不会提出任何的异议、索赔或权利主张。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律师对上述股权转让过程进行了核查,对转让方许大红、董宁进行了访谈,确认上述股权转让行为真实、有效。
8、2011年6月,增资至510万元:
2011年5月8日,经泰禾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381.78万元增加至510万元,由唐麟、颜天信、葛苏徽、钟涛、吴建同等人认缴本次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经华普天健于2011年4月29日出具的会验字(2011)42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4月29日止,泰禾有限已经收到唐麟、颜天信、葛苏徽、钟涛、吴建同缴纳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8.22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11年6月7日,泰禾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9、2011年12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19日,泰禾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钟涛向许大红转让股权,同意唐麟向黄慧丽等17人转让股权,同意颜天信向许大刚等8人转让股权,同意葛苏徽向吴建同、王士良转让股权,相关转让、受让各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11年12月30日,泰禾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0、2012年3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2年2月25日,经泰禾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吴爱军分别与丁常荣、陈万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吴爱军将其持有的泰禾有限3,000元出资(对应注册资本0.0588%)、2,000元出资(对应注册资本0.0392%)以3万元和2万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丁常荣和陈万翠。
2012年3月26日,泰禾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1、2012年4月,增资至633万元:
2012年4月2日,经泰禾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由510万元增加至633万元,由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精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正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郭芃、黄慧丽、陈中豪等认缴。
本次增资经华普天健于2012年4月13日出具的会验字[2012]136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2年4月13日止,泰禾有限已经收到上述股东缴纳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23.00万元,出资方式均为货币资金。
2012年4月25日,泰禾有限就本次增资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2、2012年6月,整体变更股份公司:
2012年5月18日,泰禾有限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泰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泰禾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华普天健审计的公司截至2012年4月30日止的账面净资产1104,169,304.31元(已扣除专项储备61,599.00元),按照1:0.546898的折股比例折合为5,697万股,净资产扣除股本后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12年6月8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2]1780号”《验资报告》,验证各发起人认缴的出资已全部到位。
2012年6月8日,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决议。
2012年6月12日,公司取得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4010600002537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许大红,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5,697万元。
本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审计、评估和验资情况如下:
华普天健根据合肥泰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泰禾有限截至2012年4月30日止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会审字[2012]1613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泰禾有限截至2012年4月30日止的账面净资产值为10,416.93万元(已扣除专项储备6.16万元)。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泰禾有限截至2012年4月30日止经审计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12]第2050号《资产评估报告》。泰禾有限截至2012年4月30日止,净资产评估值为11,188.42万元。公司未根据本次评估结果对账务进行调整。
华普天健对泰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出具了会验字[2012]178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6月8日止,泰禾光电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净资产出资。
13、2013年8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3年8月8日,陈中豪与黄慧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陈中豪将其持有的泰禾光电90,000股股份(对应股权比例0.1580%),以每股6.11元的价格转让给黄慧丽。
2013年10月16日,泰禾光电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4、2014年4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14年4月12日,吕敏与许大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王理金与陈治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王理金与许大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2014年4月25日,泰禾光电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1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9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1,899.00万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增加至7,596.00万元。
2017年5月16日,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股本7,59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3,038.40万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634.40万元。
2017年6月,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7,596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进行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038.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0,634.40万股。
2018年5月,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0,634.4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253.76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888.16万股。
2020年8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以及章程修正案规定,由黄慧丽、许梦生等8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认购股权,公司增加股本425.50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15,313.66万股。
2021年10月,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35.50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15,345.66万股。
2022年6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45.60万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15,300.06万股。
2022年11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减少股本7.05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15,293.01万股。
2023年3月,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5号文)的核准,公司向铜陵和生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0名申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32.9758万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132.9758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8,425.9858万股。
2023年5月,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2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8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79.30万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45万股,变更后的股本为18,337.5358万股。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