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bei Ruixing Gas Equipment Co.,Ltd.
所属地域:河北省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 专用设备
公司网址:www.rxtyq.cn
主营业务: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RTZ1-15/0.2-H系列燃气调压器 、RTZ1-20/6.3L-531高中压燃气调压器 、RX30/0.4A应急式调压箱 、调压火车 、LNG气化供气装置 、埋地式调压箱(UG-AX系列) 、RDXF系列旋风分离器 、汇管 、燃气安全放散阀等
控股股东:谷红军 (持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0.23%)
实际控制人:谷红军 (持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0.23%)
最终控制人:谷红军 (持有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0.23%)
董事长:谷红军
董 秘:王俊生
法人代表:谷红军
总 经 理:谷红军
注册资金:1.15亿元
员工人数:368
电 话:86-0318-7056788;86-0318-8239001
传 真:86-0318-8230290
邮 编:053100
办公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公司简介: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公司于2017年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评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2018年被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评为“科技小巨人”、2019年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子公司瑞星久宇于2020年被四川省质量监督协会评为“2020年3·15质量·诚信标杆示范单位”、2022年1月被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12月被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为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2022年3月被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
高管介绍:
董事会(9人):
监事会(3人):
高管(8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1-06-04
发行数量:2868.00万股
发行价格:5.07元
上市日期:2023-07-03
发行市盈率:16.4900倍
预计募资:1.2亿元
首日开盘价:5.12元
发行中签率:0.68%
实际募资:1.45亿元
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河北瑞星调压器有限公司,公司于2000年04月19日经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乡镇企业局批准立项,由谷红军、谷红民等五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原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其中谷红军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2%,另谷红民、谷裕深、屈庆涛、屈金娟各出资5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16.67%。该事项已经衡水方圆会计师事务所于2001年05月出具的“衡方验字(2001)第4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01年06月04日取得枣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13112100000591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年09月13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经营地址,由枣强县建设北路迁至工业街与胜利北路交叉口东部,经营场地面积18,009㎡。公司向枣强县工商局申请扩大经营范围。
2004年9月1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由股东谷红军以实物出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68.00万元,其他股东出资不变,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8.00万元。
该实物资产业经衡水正财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05年02月03日出具的“衡正评报字(2005)第02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评估价值为871.634万元;全体股东确认的资产价值为868.00万元。该增资事项业经衡水中则会计师事务所于2005年2月3日出具了“衡中事变验字(2005)第004)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05年02月03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1,168.00万元,其中谷红军合计出资968.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100.00万元,实物出资8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88%,谷红民、谷裕深、屈庆涛、屈金娟各货币出资5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4.28%。
2009年11月09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由谷红军以货币出资300.00万元、实物资产(机器设备)出资7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8.00万元,该实物资产业经衡水正财资产评估事务所于2009年11月03日出具的“衡正评深字(2009)第260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评估价值为701.71万元,全体股东确认价值为700.00万元,并于2009年11月3日办理了资产移交证明。该增资事项业经衡水正则会计师事务所于2009年11月06日出具的“衡正变验字(2009)128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变更后,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为6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7.68%(本次新增的货币资金占新增注册资本的30%)。
截止2009年11月6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168.00万元,其中谷红军累计出资1,968.00万元(货币出资4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1,56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80%;谷红民、谷裕深、屈庆涛、屈金娟各出资50.0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2.30%。公司同时申请扩大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燃气调压器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加工工程工具、经销钢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010年08月2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进行股权转让,股东谷裕深、屈庆涛将各自所持全部股权50.00万元转让给谷红民,股权转让后,股东为谷红军、谷红民、屈金娟三人。
2012年5月25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0万元,由股东谷红军以实物(机器设备40台套)出资1,410.00万元,谷红民以货币出资690.00万元,该实物资产业经河北金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5月30日出具的“冀金正评报字[2012]第17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评估价值为1,410.20万元,全体股东确认价值为1,410.00万元。该增资事项业经衡水金正会计师事务所于2012年5月31日出具的“衡金会事变验字(2012)第211号”验资报告审验,谷红军已与本公司于2012年5月31日就本次出资的实物资产办理了财产交接手续。本次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4,268.00万元,实收资本4,268.00万元,其中谷红军出资人民币3,378.00万元(货币出资4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2,978.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79.15%;谷红民出资人民币84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9.68%;屈金娟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17%;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合计1,2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22%。
2012年9月15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由“河北瑞星调压器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住所由枣强县胜利北路,变更为枣强县工业街北侧,占地面积65,333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四至为:东至道路,西至店东张村,南至河北拓安管业有限公司,北至店东张村。
2014年12月12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4,268.00万元变更为3,400.00万元,股东谷红军减少出资868.00万元,其中减少实物资产-生产设备出资403.40万元,减少土地使用权出资464.60万元,本次减资后谷红军出资金额为2,510.00万元(货币出资4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2,1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3.82%;谷红民出资金额为8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71%;屈金娟出资金额为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47%。本次减资已于2014年12月16日在《河北工人报》进行了减资公告,该减资事项业经衡水金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年2月8日出具的“衡金会事变验字(2015)第50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15年02月0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2月8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屈金娟将全部出资额50万元转让给谷红军。
2015年02月8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新增注册资本4,600.00万元,由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货币出资80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0%;焦广新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樊丰旺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陈洪树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陈金星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刘洪福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付文轩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武风良货币出资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谷红民增加货币出资40.00万元,其累计出资金额为88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1.00%;屈金娟将其原持有的出资50.00万元转让给谷红军,同时谷红军增加货币出资3,200.00万元,其累计出资额为5,760.00万元(货币出资3,650.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2,110.00万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72.00%。该增资事项业经北京顺永会计师事务所于2015年2月11日出具的“京顺永验字(2015)第0010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于2015年02月2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5年2月,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由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2月28日不高于审计值且不高于评估值的净资产,于2015年5月22日之前折合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截至2015年5月22日,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人民币8,000.00万元(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净资产超过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4月18日,本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证券代码836717。
本公司于2017年10月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向核心员工增发600万股。
2018年3月29日,经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600万元,股份总数由8,000万股变更为8,600万股。
2023年7月3日在北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14,680,000股,股份总数114,680,000股(每股面值1元)。
参股控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