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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公司资料


雪榕生物公司资料


公司名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ghai Xuerong Biotechnology Co.,Ltd.

所属地域:上海市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 种植业 

公司网址:www.xuerong.com
主营业务:鲜品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种植与销售。
产品名称:
金针菇 、真姬菇 、香菇 、杏鲍菇 、鹿茸菌
控股股东:杨勇萍 (持有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57%)
实际控制人:杨勇萍、张帆 (持有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57、0%)
最终控制人:杨勇萍、张帆 (持有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57、0%)
董事长:杨勇萍

董  秘:顾永康

法人代表:杨勇萍
总 经 理:杨勇萍

注册资金:4.99亿元

员工人数:2047
电  话:86-021-37198681

传  真:86-021-37198897

邮 编:201401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
公司简介: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鲜品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种植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金针菇、真姬菇、香菇鹿、茸菌等鲜品食用菌。公司还采用了独特有效的空间净化设计并制定了健全的污染控制体系,施行了严格的质控管理,公司污染率的控制水平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高管介绍: 
董事会(7人):

监事会(3人):

高管(4人):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7-12-08

发行数量:3750.00万股

发行价格:16.82元
上市日期:2016-05-04

发行市盈率:22.9800倍

预计募资:5.73亿元
首日开盘价:22.20元

发行中签率:0.05%

实际募资:6.31亿元
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雪榕生物”),前身系上海高榕食品有限公司,于1997年10月16日经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出具闸府批[1997]第128号批准设立。经过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2011年9月9日,原公司以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人民币233,204,860.05元按2.0729:1的比例进行折股并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人民币112,500,000.00元折合为本公司的股本,股权结构为:杨勇萍占53.36%,余荣琳占16.56%,诸焕诚占8.28%,上海六禾之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占6.16%,德州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5.09%,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2.17%,天津天图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占2.17%,丁强占1.84%,余贵成占1.38%,王向东占1.18%,陈建华占0.92%,吴榕占0.89%。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12年10月31日召开的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4年4月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014年4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75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3月16日《关于核准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9号)核准,同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
  根据2016年5月3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82元/股,发行数量为3,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75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人民币40,845,000.00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人民币589,905,000.00元,再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355,400.00元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572,549,600.00元。于2016年5月4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股本为15,000.00万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827595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7年3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4月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公司以已发行股份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2,500,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75,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5,000,000股。
  根据本公司2017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7月28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定向发行股份3,55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550,000.00元,由自然人共计105人认缴,这些自然人均系公司任职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统称“定增股东”)。于2017年8月14日,本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5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41,854,500.00元。其中人民币3,550,000.00元应计入股本,人民币38,304,500.00元应计入资本公积,增发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28,550,000股。
  根据本公司2018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2018年4月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公司以已发行股份228,550,000股为基数,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695,000.00元,本公司按每10股转增9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的股份总额为205,695,000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34,245,000股。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45,250.00元。通过回购并注销曹研、黄翠红、项秀庆、沈洪伟、杨安、向超、刘丽平、王绍胜、孙雪、刘书山、饶益强、林海容和唐顺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内资股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45,250.00元,回购数量分别为28,500股、28,500股、114,000股、57,000股、114,000股、28,500股、28,500股、237,500股、28,500股、42,750股、114,000股、95,000股和28,500股,回购注销后本公司总股本减少至433,299,750.00股。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0827595_B01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059,825.00元。通过回购并注销92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4,059,825.00元,回购数量为4,059,825股。回购注销已完成,本公司总股本减少至429,239,925.00股,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0827595_B01号验资报告。于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合计为人民币442,029,925.00元。
  经过多次股本变动,于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合计为人民币442,101,304.00元。
  经过多次股本变动,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合计为人民币441,922,935.00元。
  经过多次股本变动,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合计为人民币507,600,268.00元。

参股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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