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统计局印发《关于发布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53号)。确定2022年“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900元,作为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征缴和待遇计发的依据。
全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970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940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按规定在上下限之间自愿选择相应缴费档次进行缴费。
(厅养老保险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