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关于印花税退税的规定,新旧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
01
新旧印花税法的对比
旧印花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七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新印花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第三条第八款规定,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02
小编讲解新旧印花税法
1.新旧印花税法下,对于多贴印花税票的情况下多交的印花税,都是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这个也好理解,印花税票的票面税额是定额的,贴了一张就是一张的税额,税务局是不会给你找零的,例如,只需要缴纳3元的印花税,贴了5元的印花税票,这种情况下,就是多交了2元的印花税,而且是无法退税的,多交只能多交了。
2.新旧印花税法下,未履行的应税合同,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这个可以这样来理解:印花税是对单位和个人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具有凭证税性质,实质上是对经济行为的课税,也是一种行为税。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应当是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条款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一旦签订合同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3.新旧印花税法下,合同和实际金额结算不一致情况下有变化(已履行)。以前税务局的执行口径基本是以初始合同为依据,这样有利于征管,但往往会造成纳税企业多交税的情形。
比如,之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第九条:“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补贴印花?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法规,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实施之后规定,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所以,纳税人注意了!
如果结算金额与应税合同额不一致涉及退税,想退税,则必须对应税合同所列的金额根据结算金额进行变更,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否则不予退税。
来源:中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