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份征期截止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3月有以下几件大事,赶紧跟着钱哥来看一下吧:(1)定了!3月征期截止到15日!
(2)3月1日起,个税综合所得汇缴开始,国家开始退钱!
(3)3月31日截止,个税经营所得汇缴!
(4)3月30日截止,个税手续费返还!
(5)恭喜!工会经费2023年继续免征!
(6)残保金2023年继续免征!但要满足这个条件!
一、定了!3月征期截止到15日
本月为非季度征期,除常规报表外有几个特殊注意事项,具体以本单位税种认定及当地规定为准。
● 申请退付2022年度个税手续费(3月30日截止)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B、C表)(3月31日截止)
●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3月1日至6月30日;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要预约)
●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2年4月所属期的部分税款,需要在本月申报期内缴纳
● 非营利组织申请免税资格认定(3月31日截止)
二、3月1日起 个税综合所得汇缴开始!
3月1日起,2022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一些人又可以领到国家的退税“红包”了。
很多网友在3月1日凌晨申请退税,纷纷晒出自己的退税金额,有的人退税金额超过万元,直呼:真香!
2022年度个税汇算开始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个税再次进行“多退少补”。
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的人包括: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三步教你手机上预约办税
税务部门今年继续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3月1日当天预约已满
截至2月28日,个税APP显示,3月1日当天预约已满。3月2日-3月20日仍然可以预约。
税务部门表示,2022年度汇算的时间跨度4个月,全天候24小时随时办理,纳税人办税时间非常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2022年度汇算有哪些新变化
此次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在2022年参加了个人养老金的纳税人,可以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个税APP显示,申请退税是权利,个人可以放弃退税。但是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奖金计税方式如何选择?
温馨提醒,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的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因此,此次个税汇算,如果你有年终奖,需要在单独计税或者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之间做出选择。
不同的计税方式会影响纳税金额,大家可以通过个税APP,按照两种计税方式都操作一下,但先别确认,比较一下哪一种计税方式更划算,最后就选择哪一种。
三、不延期!3月30日和31日前,这两项申报必须完成!
1.什么时候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哪些人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答: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3.经营所得汇算清缴需要填报什么申报表?
答:若纳税人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若纳税人取得两处及以上经营所得,需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再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4.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一)远程办税渠道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软件工具—可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二)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5.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税款哪里缴?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的申报数据,系统会自动判断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是否需要补交税款,如需补交税款,纳税人可通过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扫码支付等方式进行缴税。
3月30日截止个税手续费返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自2023年1月1日至3月30日,扣缴单位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申请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退付。
未按期申请返还的,视为放弃!!!
四、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延长至2024年底!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23年1月4日印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可向所属上级工会申请返还经费。
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后,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工会组织单独建立了工会经费核算账户,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应直接进入工会组织的账户,作为工会组织收入进行核算。
如果企业工会组织没有单独建立工会经费核算账户,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应当进入企业银行账户。
收到返还工会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工会组织支付活动经费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五、残保金继续免征!但需要满足这个条件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中规定的“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已经到期。那是不是30人以下的企业不再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了呢?
其实不然!
除了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以外,财税〔2017〕18号中对残保金有这样一条规定:
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规定并无时间限制,也就是说,在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到期以后,若是30人以下的纳税人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不足3年的,在剩余的时间内仍然可以继续免征残保金。
比如:
梅松公司2021年7月份成立,公司人数20人:
在2021年7月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可以适用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的优惠政策,免征残保金;
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4年6月期间,可以继续适用财税〔2017〕18号的相关规定,免征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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