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错了!小型微利100万以下不是2.5%,是5%!
3月27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文!赶紧收藏转发!
01
明确:小型微利企业
100万以下税负是5%
就在3月24日大家都误以为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具体税负是2.5%,随着3月27日的政策出台明确了: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实际税负是5%,不是2.5%!)
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包含300万),统一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是5%。
目前2个政策执行到期时间统一是2024年12月31日。
这次基本大家都理解错了!
3月24日明确说明了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优惠政策会延续,但是没有说最终具体的税负是多少,就在3月27日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了小微企业100万以内的具体税负是5%。
02
小型微利企业
的具体判断标准?
1、税收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居民企业。目前,居民企业可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相关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后如调整政策,从其规定。
2、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条件如何计算?
03
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
季度预缴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1、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政策标准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2、按照政策规定计算应纳税额。
今后如调整政策,从其规定,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示例如下:
例:
A企业2022年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023年1季度季初、季末的从业人数分别为120人、200人,1季度季初、季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2000万元、4000万元,1季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0万元。
解析:
2023年1季度,A企业的条件判定如下:
“从业人数”的季度平均值=(120+200)/2=160人;
“资产总额”的季度平均值=(2000+4000)/2=300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
符合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的判断标准,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因此,A企业第1季度:
应纳所得税额=90×25%×20%=4.5万元;
减免税额=90×25%-4.5=18万元。
填表如下:
假设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还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第二季度累计:
应纳所得税额=150×25%×20%=7.5万元;
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第2季度应补税额=7.5-4.5=3万元
填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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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其他常见的问题
1、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何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便捷享受优惠政策,无需其他手续。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基础信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信息系统将利用相关数据,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3、《公告》的实施时间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5号)同时废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刘三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