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纳税服务的法律体系
一是将纳税服务的具体内容纳入法律规范,并成为税务机关的法定职责。如美国国会于1998年实施了重组和改革法案,要求联邦税务机关把“通过帮助纳税人了解和实现他们的纳税义务,并通过使税法公平用于所有的纳税人,以此为美国纳税人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作为美国税务管理现代化的使命。二是通过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法律,从而扩大纳税人的权利,增加税务机关的义务。20世纪80-90年代纳税人权利运动兴起,发达国家纷纷制订《纳税人权利宪章》,确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平等的法律地位。
2.发挥信息化技术的重要作用
开设专门的税收网站,纳税人可以通过上网查询税收信息,了解有关办税事宜。其次,要充分运用电子、通信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纳税服务网络系统,开发完善一些方便纳税
人纳税的软件。如澳大利亚的工薪税年终申报调整软盘年度终了,纳税人只需在盘上按指导录入相应数据,计算机便会自动对全年申报情况进行纳税调整并将结果邮寄或电传给税务部门,其结果是多退少补,大大方便了纳税人。
3.建立社会中介组织的服务机制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愈来愈细,专业化、社会化程度就愈高,智能型服务为主的社会中介服务业的税务代理人就应运而生。他们接受纳税人委托,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从而大大减轻了纳税人对复杂的税法、严格的纳税手续在心理上的抵触,成为征纳双方连接的纽带,维护了纳税秩序。
4.体现出以需求为导向的特点
一是分类服务,即为满足纳税人的不同需要提供分类服务。如英国国内收入局将纳税人分为不同的群体,如大型商业、小型商业、学生、个体自谋职业者等,为他们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二是动态服务,即根据纳税人需要的变化来及时调整纳税服务内容。税务机关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和投诉反馈机制,使纳税服务具有针对性,更有效率。三是选择自由,特别是在纳税申报方式选择上,充分尊重纳税人选择的自由。如美国国内收入局不能以行政命令强迫纳税人进行电子申报,只能承诺以更快的时间来办理退税等优惠措施,鼓励纳税人采用新的申报方式,尊重纳税人的自由选择。
四、改进我国纳税服务的应遵原则及对策建议
(一)改进我国纳税服务的应遵原则
1.效益便利原则
效益便利原则要求服务主体充分运用现代管理和信息技术手段,以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为出发点,通过耗费最少的资源,为纳税人提供操作简便、成本节省,程序简化的纳税服务,降低征纳成本,使纳税人获得最大的效用和经济效益。
2.公正公开原则
要坚持法治、公平和公正的法治思想,以合法手段满足纳税人合理合法的需求和期望,尊重并取信于纳税人。在制度上规范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公告,增加工作透明度,建立互信的征纳关系,赋予纳税人申请信息公开的权利和范围提高纳税服务的效率。
3.寓管理于服务原则
将纳税服务与管理紧密结合,从管理和执法的全过程去落实服务,处处体现出程序简便、流畅,节约征纳双方成本,提高征税效率。
4.成本效益原则纳税服务应以较低的成本投入(包括人、财、物力的投入等),取得较高的办税效率和较优的服务质量,同时着眼于整个社会效益,使纳税人用最低的纳税成本获得最优的纳税服务。
(二)优化我国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
纳税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我国一部分地区对纳税服务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思想认识尚未完全到位,纳税服务制度尚未健全,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
1.健全纳税服务常态化机构
设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要从实际出发,建立与征收管理、稽查密切联系而又相对独立的服务机构或岗位,全权负责对外开展纳税服务、对内强化纳税服务的管理。独立的、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的设立,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省、地市级税务局设立纳税服务中心,各基层分局设立纳税服务科。其主要职能为:全面负责纳税服
务工作的管理和实施,包括制度建设、规范服务、考核评价、管理纳税服务热线等。建立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后要有稳定的经费。服务经费能否列入预算,预算编列的多赛,对纳税服务的质量乃至对整个税收征管的质量,都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2.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人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需求应该是降低纳税成本,包括办税过程的需要和缴税过程的需要。办税过程中的纳税服务需要侧重的是办税成本,也称遵从成本,主要是办税时间和办税费用。纳税人希望税务机关能给予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而不是拖延不办。缴税过程的纳税服务需要是纳税人如何在税务机关的帮助下,既能按税法的规定履行好纳税义务、准确地把该交的税交清,又能维护好纳税人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能在经济核算方面节约,降低税收成本。在对纳税人了解的基础上,想有效的开展纳税服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应建立与纳税人之间的互动机制,保证税企之间沟通渠道的顺畅,通过开展需求调查、纳税满意度调查等等多种方式,了解纳税人真正需求的是什么并在实践工作中给予重视和体现。使纳税服务工作“始于纳税人的需求,终于纳税人的满意”。
3.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纳税服务中的应用
“科技加管理”是当前税收服务的发展方向,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离不开现代化的税收管理手段。为此,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工程应做如下努力:
1)提供跨时空服务:通过网络化和数据集中,可以实现纳税人实时跨地域的办理涉税事宜。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办税服务场所和税务人员,促使税务人员改进服务态度。
2)减轻纳税人工作压力:通过统一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标准接口自动生成电子申报数据,解决纳税人人工录入等工作量大的问题。
3)简化涉税手续:通过统一的平台,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简化各类报表,解决纳税人重复填写、报送相同数据的问题,简化纳税人涉税事项。
4)提供咨询和查询服务:通过12366热线服务网络、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网站、纳税人涉税数据查询库等服务手段,增加税收政策和税务过程的透明度,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全面的服务。5.提供各种便捷的预约服务项目:通过网络、呼叫中心、热线电话等统一的平台,为纳税人提供预约办理税务登记等其他预约服务项目,最大程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4.完善保障纳税人权利的法律体系
优化纳税服务首要的任务是加快税收法制化建设,从立法的层面上使纳税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尽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将税收制度、征管模式、纳税服务等事关税收工。
来源:金锄头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