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推行无税不申报办法的公告》,打响了无税不申报的第一枪。
对当期无应税收入且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免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5个税(费)种的零申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零申报是指收入总额或计税依据为零。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暂不适用“无税不申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