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的成本一直没有票怎么办?
我们分几种情况来处理:
一、 存货暂估
1.外购的存货没有发票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季度预缴时,按照会计核算的数据直接申报(即按暂估数申报),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在汇算清缴时,只要在次年5月31日前收到发票的,就可以税前扣除,否则就需要做纳税调增。在汇算清算结束后才收到发票的,只要在5年内,就可以申请追补扣除。
外购存货时,以下情况不需要销货方开具发票:
货物销售方是个人的,交易金额满足“小额零星”标准的(即500元以下);
从境外购入的;
从农户个人采购的自产自销农产品。
2.自制的存货没有发票
自制存货的成本涉及原材料耗用、燃料动力、人工费用等,这里面都有可能涉及暂估的问题。比如,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煤、人工费用等。
自制存货的人工费用,在没有实际发放的情况下计提工资等,实际上也是一种暂估。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会计核算数据申报扣除,不做纳税调整;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求在次年5月31日前必须实际发放,否则就不得税前扣除。当然,工资的“暂估”与实际发放,都是不需要发票的。
二、 固定资产暂估
实务中常常会遇到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是竣工决算还没有办理的情况。
三、未取得发票成本费用的暂估
这种情况下,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是在汇算清缴时,必须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