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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 第四章 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1)

2024-04-18 09: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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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增值税征税范围


1.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

(1)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劳务,是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服务。



(4)无形资产,包括技术(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经营权、经销权、代理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等)。

(5)不动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①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

②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房+地)。


2. 视同销售



3. 混合销售与兼营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  )。(2023 年)

A. 超市既销售货物也提供快餐服务

B. 药材厂向客户销售药材的同时又为其提供研磨加工劳务

C. 建筑公司向客户销售自产钢结构件的同时又为其提供安装服务

D. 歌舞厅向客户提供娱乐服务的同时又向其销售食品



【解析】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选项 A,属于兼营。选项B,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劳务,不属于混合销售。选项 C,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故选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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