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是最标准的语言,不管是什么行业的客户,最终经营的数据都能在四张报表上进行反映;但千行百业中的实际业务却纷繁复杂,为什么能归集到如此抽象的数据表中呢?原因在于财务核算的标准化,在于会计理论模型的设计。
那么财务软件的本质是把各种业务场景考虑全面,并对业务场景模型化抽离;业务的本质是不会发生变化的,那是源头,比如电商的核算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则,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把电商的业务与财务结合起来呢?后边会持续分享,今天先来探讨电商的财务核算。
有时候事情的正向理不顺不妨运用反向的视角来看看。
场景一:节日折扣
“京东、淘宝、天猫、拼多多”卖家诸如在618、双十一通过折扣等促销方式与实体店铺节日折扣的会计核算相同,都应当将节日折扣作为销售折扣处理,卖家应当按照折扣后的价款开具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应的商品成本。
如:节日折扣某服饰类品牌公司在淘宝店设专卖店进行网上销售,“双11”期间对所列商品进行半价出售,某上衣原价226 元,现价113元,其会计处理应当按照折扣后售价113元进行。
借:银行存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113÷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场景二:满额减
满额减是指当买家购买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后,卖家给予一定的折扣,例如满100元减10元,满200元减30元等。由于该种促销方式的扣减金额与销售额在一张发票上反映,因此,会计处理应当视为销售折扣,按照抵减后的金额开具销售发票,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相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当然,由于买家为达到限额要求,往往购买多种产品,关于不同种类产品的计价则属于卖家商品销售的结构问题,一般按照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确认销售收入。
某鞋类品牌公司在淘宝专卖店针对女士商务皮鞋推出“满600减50元,满1 000减100元”的优惠活动,某买家购买两款皮鞋,价款共计1230元,扣减100元后买家支付1130元,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13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117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场景三:买一(多)赠一
买一赠一或买多赠一等促销行为是指当买家购买商品时,卖家赠送一件同类商品或非同类商品。由于企业无偿赠送商品应当视同销售,但关于该种促销方式中的赠品是否属于无偿赠送并没有明确规定,这导致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也会有所差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该项规定虽然只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并不适用于增值税,但依据立法的统一性精神,可以确定买赠行为并不属于无偿赠送,赠品是商品销售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是独立行为,不能按照无偿赠送处理。
某食品品牌公司天猫专卖店对某干货食品进行“买五赠一”的促销活动,该食品单价为120元,某买家购买5件商品并获赠1件商品,按照公允价值比例确认每件商品单价100元,该食品公司应当按照100元确认每件商品的销售收入与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30.97(6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9.03(600÷1.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