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 看见车票,就入“差旅费”
一说车票,大家马上会想到“差旅费”。但并非所有的车票都入差旅费,根据业务的性质的不同,其入账也不同。
误区二 只要发生的差旅费,都入“管理费用-差旅费”
差旅费由于出差的目的、报销人员、业务性质等不同,其入账也是不一样的
误区三 一提到餐费,就入“业务招待费”
餐费也是我们日常账务处理中最常见的费用。不同业务、不同场景发生的餐费,其入账也是不同的。
误区四 办公室用的大桶水,计入“职工福利费”
有些会计认为,公司买的大桶水就应该入“职工福利费”,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购买的大桶水是在办公期间使用,应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
如果是分发给员工,让员工拿回家用,那样应该计入“职工福利费”。
误区五 购入2000元的打印机,计入“管理费用”or“固定资产”?
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疑问呢?主要还是因为税法上规定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不再分年度计提折旧。很多会计就认为既然税法规定不用计提折旧了,那我记账的时候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不就行了。
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会计处理是会计处理,税务处理是税务处理,两者不要混为一谈。正确做法:应该是计入“固定资产”,次月计提折旧。
误区六 “白条”不能报销入账,更不能税前扣除
现国家是 “以票管税”,有些会计出于谨慎,规定必须有票才能报销。在这我想说,会计谨慎入账是好,但以下情况下没有发票也是可以入账扣除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和财税2016年36号文规定,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销售额不超过500元,可以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误区七 会计记账必须要有原始凭证
有两种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一是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二是结账的凭证。除上述两种情况外,所有的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
误区八 做账只附一张发票
有些人认为我做账有发票就行了呗,怎么只附发票还不行了呢?我一直这个干的,也没什么问题呀。这样,我只能说,这样入账存在风险。一旦被稽查,税局就有理由怀疑你虚列支出偷逃税款,那时候还真是有嘴都说不清。所以,做账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要附一些证明业务发生的其他材料。不光是为了规避税务风险,还加强了对企业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