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应立足国情和发展阶段,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绿色税收体系。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走出了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其中,累计完成沙化土地治理任务2033万公顷,53%的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中国走出了一条符合自然规律、符合国情地情的中国特色防沙治沙道路,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易卜拉欣·蒂奥提出,中国是土地修护方面做法领先的国家之一。几内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部官员塞库·席拉表示,中国一直走在正确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上,在防治荒漠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其他国家做出榜样。
税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目前中国已构建起涵盖资源开采、生产、流通、消费、排放5大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在促进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资源节约、土地修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其“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激励和倒逼机制,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5%,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空气质量改善最快的国家。此外,中国地表水Ⅰ类—Ⅲ类优良水体断面比例不断提升,目前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资源税立法为加强减污降碳源头管控、促进资源集约开发利用筑牢法律保障。资源税法在法律上确立从价计征为主、从量计征为辅的税率形式,能够更好反映资源价格市场变化,有效引导资源集约利用。并且,纳税人开采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不仅促使企业优化用水结构,引导企业加大对节水设备的投资和支出,还将有效调节水资源的分布和配置,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反哺水资源保护,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耕地占用税有效引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目前,中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以上。此外,现行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植树造林等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有力支持。2023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比重达到18%。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应立足国情和发展阶段,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绿色税收体系。
完善环境保护税制度。不断深化环境保护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激励和倒逼机制。笔者建议,考虑适时“调率扩围”,如将建筑噪声、挥发性有机物、新污染种类等逐步纳入征税范围,并对各项污染物的税率进行结构化调整。考虑新设置“二氧化碳”税目,适时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注重加强其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协同,引导企业在新能源等领域积极创新。
优化资源税制度。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逐步涵盖其他不可再生资源和部分存量已经或即将达到资源承载极限的资源。笔者建议,适时将森林资源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促进合理使用和开采。同时,进一步总结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市的经验做法,扩大试点的地区范围,逐步建立起公平规范、调控有力、征管高效的水资源税制度,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更好应对干旱挑战。
继续实施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从事种植业、林业,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贡献力量。进一步完善促进农产品种植、苗木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考虑适时更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鼓励相关资源综合利用。完善消费税政策。在成品油消费税方面,建议根据油品的用途和污染物排放量的不同,进一步细分税目,设置不同档次税率引导绿色消费。在车船税方面,笔者建议,适时将乘用车由现行按发动机气缸容量转为按汽车污染物排放量和动力等级计征,实行差别税率,将税额征收与汽油消耗量和尾气排放量直接挂钩。通过纳税人培训课堂、官网公告等方式,加强对绿色税收的宣传,加深纳税人对绿色税收的理解。
积极参与全球绿色规则制定。深化绿色税制改革与国际接轨,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继续加强气候外交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环境保护相关条款的谈判,构建起与碳边境调节机制衔接和协调的国内税收制度,提升中国在全球绿色规则制定和完善中的话语权,持续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来源:中国税网/中国税务报
编辑: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