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折扣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吗?
解答:
需要区分销售方与采购方的会计核算。
一、销售方的会计处理
1.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确认收入时按照全额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按照“可变对价”处理:
(1)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合同负债-现金折扣(合理估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实际发生时:
借:银行存款 合同负债-现金折扣(实际发生额)
贷:应收账款
(3)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有差异:
借:合同负债-现金折扣(结平)
贷:主营业务收入
说明:或借贷方向相反的会计分录;如现金折扣跨年度的,年末重新评估合理金额,调整分录亦是如此。
二、采购方的会计核算
对应采购方,发生的现金折扣也可以计入“财务费用”:
1.采购发生时,按全额确认应付账款: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提早付款享受现金折扣: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