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主要核算特点是什么?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采用的是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l)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2)会计要素构成不同。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人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3)会计等式不同。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净资产;企业会计的会计等式为:资产=负债十所有者权益 (4)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对应;对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办法;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没有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等。这些均与企业会计有明显差异。 2.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报表按时间可划分为旬报、月报和年报(即决算);按编报单位可划分为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和单位会计报表;按内容划分,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静态表,反映一定日期的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表、收入支出表(动态表,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余状况)、附表及说明书等。附表一般作为报表中某些科目的明细内容或未列入报表中的重要经济业务活动或基础材料;说明书是对报表中某些事项的补充及情况说明。 3.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如何分级?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拨关系,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主管会计单位(简称“主管单位”),即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会计单位。也就是说,主管会计单位直接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有所属会计单位并向其所属会计单位转拨经费。 二级会计单位(简称“二级单位”),即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会计单位。也就是说,二级会计单位不直接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而是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有所属会计单位并向其所属会计单位转拨经费。 三级会计单位(也称“基层会计单位”)。即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也就是说,不论是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还是与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只要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就是或者视同是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的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制度。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账单位”管理。 4. 行政单位应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应设置下列科目: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 负债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 净资产类:固定基金;结余。 收入类: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类: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5. 事业单位应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设置下列科目: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负债类: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金。 净资产类: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 收人类: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支出类: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6. 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遵守哪些规定? 凡独立编报预、决算的行政单位,都必须在国家核定设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户。行政单位的货币资金,除保留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外,其余都必须存人开户银行,用于办理转账结算。行政单位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账户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开立和管理,避免多头开户。在办理银行存款开户时,应按银行规定填列“开户申请表”,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连同盖有有权签发支票人的名章及单位财务公章的印签卡片,交开户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7.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与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8. 行政事业单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吗? 由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所以本期发生的费用如果未支付就不能确认费用,由此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不需计提折旧的。 9.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如何核算? (l)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有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等。 增加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支付有关款项时: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有出售、调出、毁损、报废等。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出售、调出、毁损、报废等,都应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固定资产减少: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同时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收人 发生清理费用: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3)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或自然力的影响会带来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降低,同时,由于某些原因还会带来损坏。为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行政单位会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 支付修理费: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维修,例如,对办公楼的全面装修,还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4)固定资产出租的核算。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果闲置,可考虑将其出租,以便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同时还可获得一定收入。租出的固定资产不需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但需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取得租金时,不需分期确认收入,在实际收到期间直接确认为收到期间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5)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核算。行政单位为保证财产安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根据账面数和实存数,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表”,并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盘盈固定资产,根据其重置完全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盘亏固定资产,根据其原账面价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同时,取得责任人赔偿的: 借:现金 贷:经费支出 10.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如何核算? (l)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增加,主要有购入、建造、接受捐赠等。 ①购人。支付有关款项时,应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 借:事业支出 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专项资金支出 贷:银行存款 增加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②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有出售、毁损、报废等。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出售、调出、毁损、报废等,都应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固定资产减少: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同时变价收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 发生清理费用: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3)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固定资产在其使用过程中,由于磨损或自然力的影响会带来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降低,同时,由于某些原因还会带来损坏。为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行政单位会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 支付修理费: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维修,例如,对办公楼的全面装修,还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4)固定资产出租的核算。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如果闲置,可考虑将其出租,以便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同时还可获得一定收入。租出的固定资产不需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但需在固定资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取得租金时,不需分期确认收入,在实际收到期间直接确认为收到期间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人 (5)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核算。事业单位为保证财产安全,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固定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根据账面数和实存数,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表”,并及时查明原因,报经单位领导批准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盘盈固定资产,根据其重置完全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盘亏固定资产,根据其原账面价值: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同时,取得责任人赔偿的: 借:现金 贷:专用基金一一修购基金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6-12月行政事业类培训课程计划(最新) 11.行政事业单位应缴预算款如何核算? 应缴预算款是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纳人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 行政事业单位对于应缴预算的收人,应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挪用,不得隐瞒,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开支或转作预算外资金。 各项应缴预算收入,应在每月月底按月结清,年终必须将全年的应缴预算收人全部结算清缴,不留余额。 应缴预算款的核算,通过设置“应缴预算款”账户进行。“应缴预算款”总账下应按其类别设置明细账。 收到应缴预算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应缴预算款 上缴时: 借:应缴预算款 贷:银行存款 “应缴预算款”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12.行政事业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如何核算? 应缴财政专户款是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规定,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人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各单位需支用财政专户资金时,应先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款项的用途和数量,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其中少数有特殊需要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定收支计划后,可按确定的比例或收支结余的数额定期缴入同级财政专户。 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及“应缴财政专户款”账户。在“应缴财政专户款”总账户下,按预算外资金收人类别设置明细账。 (l)全额上缴。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人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2)按比例上缴。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算外资金收人 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人 应缴财政专户款 缴入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3)结余上缴。行政单位取得预算外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算外资金收人 行政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取得预算外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人 事业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 借:事业收人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缴入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13.行政单位暂付款和留存款如何核算? (l)暂付款。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预付、应收款项。一般包括:预付的设备款、预付的材料款、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报销单位领用的备用金等。 暂付款的核算通过“暂付款”账户进行。各项暂付款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发生暂付款时: 借:暂付款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 贷:暂付款 “暂付款”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2)暂存款。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包括临时性暂存款和应付款。临时性暂存款,例如,其他单位存入的押金、保证金、预收的劳务报酬,以及不明原因的盘点长款等。应付款,例如,赊欠其他单位的货款,以及欠付职工的工资等。各行政单位应加强对暂存款的管理,不得将应纳入单位收人管理的款项列人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暂存款的核算通过设置“暂存款”科目及“暂存款”账户进行。各项暂存款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收到暂存款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暂存款 冲转或结算退还时: 借:暂存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暂存款”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14.行政单位的经费支出如何核算?行政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按性质分为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是指直接用于公务员个人部分的支出,具体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 基本工资。它是国家政府给予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包括标准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地区生活费补贴等组成)、半脱产人员生活费补贴、保留工资等。 补助工资。它是基本工资的补充和延伸,是对在职职工生活、工作方面的补贴,包括冬季取暖费补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小单位伙食补贴、粮油补贴等。 其他工资。它是在基本工资、补助工资之外,发给行政在职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 职工福利费。它是用于增进职工物质福利,帮助职工家属解决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困难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探亲路费、独生子女保健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丧葬费、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公费医疗经费、洗理费等。 社会保障费。它包括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费、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尚未划转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等。 (2)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用于设备设施的维持性费用支出,以及直接用于公务活动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 公务费。它是指行政单位用于日常行政管理方面的费用开支,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会议费、租赁费、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用油和燃料费等。 业务费。它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包括县以上党派团体业务费、宗教业务费、外事部门及其他行政单位的临时出国人员制装费、差旅费、国外生活费补贴和外宾差旅费、招待费、有关部门的大宗账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材料的印刷费等。 修缮费。它是指行政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和租用公房租金,以及不足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设备购置费。它是指行政单位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购置费。包括一般设备购置、专业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图书购置及其他购置等的费用。 其他费用。它是指除以上各项费用之外的费用。 经常性支出的核算,通过设置“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二级科目进行,并在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发生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 借:有关科目 贷: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 年终结账后,“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科目无余额。 15.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如何核算? 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内容: (l)基本工资。它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基本工资,包括行政机关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固定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的津贴,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临时待遇。 (2)补助工资。它反映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包括各项岗位津贴、价格补贴、地区性补贴、冬季取暖补贴。职工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3)其他工资。它反映在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外,发给在职人员的属于国家规定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 (4)职工福利费。它反映拨缴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不属于公费医疗享受范围又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的医疗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不含符合离休条件的在职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5)社会保障费。它反映公费医疗经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开支的公用经费,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助学金。它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助,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7)公务费。它反映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公用取暖费,工作人员差旅费,调干旅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驻外机构人员出国回国旅费,器具设备车船保养修理费,机动车船燃料费、保险费和养路费,牧区办公用马用车费、会议费,场地车船、租赁费。 (8)设备购置费。它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用一般设备、车船等购置费,车船购置附加费,教学、科研医疗单位的专业设备购置费,专业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图书购置费,以及一般事业单位的图书购置费,档案设备购置费等。 (9)修缮费。它反映事业单位的公用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的修缮费,公房租金。城建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经营的由国家预算拨款的房屋、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物的维修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够基本建设投资额度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 (10)业务费。它反映事业单位为完成专业所需的消耗性费用开支和购置的低值易耗品。包括为进行防治防疫用的消耗性的医药卫生材料费。为进行科学实验购置的工具器具等低值易耗品、化学试剂、材料,以及专业资料印刷、科学考察研究费用。各级各类学校开支的教学实验室、生产实习费、资料讲义费,高等学校招生经费、毕业生调遣费、教材编审费、业务资料印刷费等。外事部门及其他事业单位临时出国人员制装费、差旅费、国外生活补助和外宾差旅费、招待费。财政、税务、统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的大宗账簿、表册、规章制度、资料、材料的印刷费等。地质勘探费也适用本目。 (11)业务招待费。它反映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而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接待办用于接待的费用。 (12)其他费用。它反映外籍专家经费、驻外机构聘用外籍人员经费、出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来我国实习人员生活费,本单位职工教育经费,各种医疗减免经费,发给个人的抚恤费、救济费和烈军属、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费,民政事业单位休养、收养人员的生活费、服装费,民政部门收容人员给养费,国家支援农业生产的各项生产事业费,以及未包括的其他必要开支。 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报销口径规定如下: (l)对于发给个人的工资、津贴、补贴和抚恤救济费等,应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后列报支出。 (2)购人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人其他各种材料可在领用时列报支出。 (3)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和管理部门支付的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4)固定资产修购基金按核定的比例提取,直接列报支出。 (5)购人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 (6)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应设置“事业支出”科目。因事业支出的项目较多,为便于分类核算与管理,事业单位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发生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XXXX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 借:有关科目 贷:事业支出——XXXX 年终结账后,“事业支出”科目无余额 16.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如何核算?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 国家对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实行三种管理办法,一是实行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然后再由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单位使用;二是实行比例上缴,一部分上缴财政专户,一部分留给单位作为预算外资金收入;三是实行结余上缴,即平时取得预算外资金后不用上缴,按照计划用于预算外资金支出后,定期将预算外收支结余上缴财政专户。 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按资金性质及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核算,通过设置“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和“预算资金收入”账户进行。并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互)实行全额上缴预算外资金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2)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预算外资金收入 (3)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算外资金收入 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 借: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年终结转时,将“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无余额。 17.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些内容?事业单位的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主要包括: (l)财政补助收入,即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即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拨入专款,即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4)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5)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事业单位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基本建设拨款收入,即国家投资于事业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新建、改扩建工程的拨款。 18.国家财政对事业单位的收入管理有哪些要求? (l)收入统管。这次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实行事业单位的“收支统管”,即事业单位所有的收支活动都必须归口到单位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根据这个要求,事业单位的银行开户要规范。一般的事业单位只开设一个基本账户。事业单位所有资金都要通过银行账户,同时,各部门、单位在组织收入时,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使用省以上(含省)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属于经营性收入,应使用税务发票,并按章纳税。 (2)正确划分各项收入,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事业单位应做好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划分、事业收入中预算外资金的划分、预算外资金中应当上缴财政专户资金的划分等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收入项目提出初步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但对其中按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收入要及时上缴,应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能直接作为事业收入处理。对经营服务性收入,要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3)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组织收入,提高经费自给率和自我发展能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充分利用现有人、财、物等资源和设备,拓宽服务领域,扩大财源,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4)保证收入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事业单位要依法办事,各种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对于各种收入要取之得当,用之合理,严禁乱收、滥用。 (5)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事业单位开展各种组织收入的活动,必须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必须有利于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事业单位组织各项收入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讲求经济效益。事业单位要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要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9.如何划清财政补助收入与上级补助收入的界限?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或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不包括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或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 20.如何划清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界限?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不含用于自筹基建部分)或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所谓专业业务活动,是指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所从事或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通俗地讲,也可以叫“主营业务”。例如,文化事业单位的演出活动、教育事业单位的教学活动、科学事业单位的科研活动、卫生事业单位的医疗保健活动、农业事业单位技术推广活动、水利事业单位的排灌和抗旱活动等。辅助活动是指与专业业务活动相关、直接为专业业务活动服务的单位行政管理活动、后勤服务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通过开展上述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科研单位的科研收入、技术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技术培训收入、技术承包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试制产品收入,均作为事业收入处理。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如科研单位的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服务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收入、其他经营收入等。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一是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二是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而不是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因此,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规模较大的,应当尽可能进行独立核算,执行财务制度,其上缴事业单位的纯收入,作为“附属单位缴款”处理。有些经营活动规模较小,不便或无法独立核算的,再纳入到经营收入中核算。 从经营收入与事业收入的概念即可区分出经营收入和事业收入,区分的标准主要是看取得收入的业务活动性质,如果是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就是事业收入;如果是在专业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以外取得的收入就是经营收入。这个范围和内容的区别应当是十分明显的,绝大部分是能够划分清楚的,但对少部分事业收入与经营收入的性质和内容相互有交叉,难以准确划分清楚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21.如何划清经营收入与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的界限? 经营收入是事业单位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展经营活动,或者某些经营性项目而获得的经济收入。所谓独立核算是指单位对其经济活动或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独立地、完整地进行会计核算。例如,学校的校办企业,要单独设置财会机构或配备财会人员,单独设置账目,单独计算盈亏,属于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非独立核算是指单位从上级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物资、款项从事业务活动,不独立计算盈亏,把日常发生的经济业务资料,报给上级集中进行会计核算,称之为非独立核算。例如,学校的车队、食堂等后勤单位,财务上不独立核算,其对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及其支出,报给学校集中进行会计核算,属于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附属单位补偿上级单位在事业支出中垫支的各种费用,应当相应冲减支出,不能作为缴款收入处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6-12月行政事业类培训课程计划(最新) 22.事业单位其他收入的内容及如何核算? 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除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为了核算其他收入,事业单位应设置“其他收入”(收入类)科目,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收入数,借方登记收入退回数。平时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收到的其他收入的累计数。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23.事业单位的销售税金如何核算? 销售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为了核算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应负担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事业单位应设置“销售税金”(支出类)科目。 计算应交税金时: 借:销售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交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24.事业单位结余如何核算?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主要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 (1)事业结余的核算。 ①事业结余的核算内容。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十上级补助收入十附属单位缴款十事业收入十其他收入)一(拨出经费十事业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十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十对附属单位补助) ②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结余及结转情况。年度终了转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会计期末,应将除经营收支类、专款收支类和结转自筹基建以外的收支类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2)经营结余的核算。 ①经营结余的核算内容。经营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经营经余=经营收入-(经营支出+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 ②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经营结余”科目,核算经营结余的实现及结转情况。但如为亏损,则不结转。会计期末,应将经营收支、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转入“经营结转”科目。年度终了,将“经营结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但如果“经营结余’科目有借方余额,则不结转。 25.事业单位结余分配如何核算? (l)结余分配的核算内容。事业单位当年实现的结转,按规定可进行分配。结余分配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应交所得税;二是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进行上述分配后,对于当年未分配结余,应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结余分配”科目,核算当年结余分配情况。年终结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一般应设置“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 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分配后,将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26.事业单位专用基金包括哪些内容?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27.事业单位的职工福利基金如何核算? 职工福利基金是指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的来源包括:一是按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二是按人员定额从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中列支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都在专用基金中核算。但两者有差别:职工福利基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开支,如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对后勤服务部门的补助,对单位食堂的补助,以及单位职工公费医疗支出超支部分按规定由单位负担的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按规定标准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方面的开支,用于单位职工基本福利支出,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在有些具体支出项目上,福利基金和福利费也可以合并使用。 按结余一定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基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按编制人数定额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使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8.事业单位的医疗基金如何核算? 医疗基金是指未纳入公费医疗开支范围内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的开支。 医疗基金应按从事专业业务及其辅助活动的人员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分别列入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社会保障费。其计算公式为: 医疗基金提取额=职工人数*提取标准(预算定额) 按规定标准提取医疗基金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 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 贷:专用基金——医疗基金 在实际使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医疗基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9.事业单位的修购基金如何核算? 修购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根据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提取,其会计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修缮费 ——设备购置费 经营支出——修缮费 ——设备购置费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处置固定资产,收到变价收入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处置固定资产,支付清理费用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用专用基金购建固定资产时,其会计分录为: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贷:银行存款 30.事业单位的住房基金如何核算? 住房基金是指按国家政策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国家财政和单位共同筹集,用于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住房基金包括: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自管住房出租收入;留归单位使用的售房收入;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从单位售房收入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划转的住房折旧、维修和大修理资金;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等。 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拨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住房建设资金,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住房资金,收到自管住房出租收入,收到住房方面的其他资金以及取得的住房基金利息收入时,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同时,按出售的固定资产的原价: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将已出售职工住房的原价、出售收入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事业单位提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建房资金,借记有关支出及成本费用类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住房补贴,向物业管理企业划转已售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费,支付自管住房维修、管理和改造费用,支付住房建设支出以及住房方面的其他支出,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4年6-12月行政事业类培训课程计划(最新) 31.事业单位出售住房如何核算? 事业单位出售职工住房,按取得的售房收入,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专用基金——住房基金 同时,按出售的固定资产的原价: 借:固定基金 贷: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应将已出售职工住房的原价、出售收入等情况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32.行政单位结余如何核算? 结余即年终结余,是行政单位全年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结余核算,设置“结余”科目和“结余”账户进行。有专项资金的行政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经常性结余是经常性收入与经常性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年终进行经常性结余核算时,将“拨入经费——经常性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经常性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经常性结余”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经常性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经常性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结余——经常性结余”科目。并同时将“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经常性经费”、“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经常性结余”科目的借方,借方“结余——经常性结余”科目,贷记“经费支出——经常性支出”、“拨出经费——经常性经费”、“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年终“结余——经常性结余”科目若存在借方余额,表明超支;若存在贷方余额,则表明结余;本年结余数加年初结余数为滚存结余。根据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结余不提取基金,全额结转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