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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个独企业、合伙企业
十大热点问题
一、个体户享受个税减半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2021.1.1-2022.12.31,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独、合伙企业不能享受个税减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个独和合伙企业不能享受个税减半政策。
三、个体户可以不记账?
税局明确: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千万别不当回事,已有个体户因没有建账被罚5万多!
四、个体户可以不报税?
很多个体户,将零申报和不申报混淆。认为自己符合零申报的情形,就可以不报税。
注意了,零申报≠不申报,零申报也是需要在规定时间向税务局进行报税!
且,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的甚至会被除名。
五、经营所得检查中的涉税风险有哪些?
六、税局检查重点是什么?
七、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经营所得如何区分?
八、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分得的红利和股权转让收入,应如何缴纳个税?
九、承包承租经营如何计征个税?
十、个体户、个独企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税来税往、税务大讲堂、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财税焦点